•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保障条例(省级人大立法建议草案)》发布
  • 来源: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日期:2014-12-04

    2014年12月4日,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召开新闻发布会,面向社会公众正式发布了《律师执业保障条例(省级人大立法建议草案)》。会议由德衡律师集团高级合伙人、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常务副主任毛洪涛律师主持,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伙人戚晓红律师、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徐红亮律师、李彤律师等参加了本次会议,来自《中国律师》、《法制日报》、《法治周末》、《民主与法制》、《法人》、《方圆律政》、《新京报》、《国际商报》、《南方都市报》以及大公网等众多知名媒体与会。
    毛洪涛律师首先介绍道,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始终坚持贯彻中国法治建设方针政策,在积极推进合法化解社会矛盾、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方面不遗余力地发扬着律师的社会公益价值,曾多次组织所内律师编写立法建议草案,为中央和地方立法建言献策。此次起草的《律师执业保障条例(省级人大立法建议草案)》(以下简称“《条例》”),针对目前律师执业过程中的权利保障提出行之有效的落实举措,是为更好的规范行业行为、维护行业环境、促进行业发展。
    担任本《条例》起草主笔的戚晓红律师,自今年9月份加盟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起,与德衡律师集团法律研究室王中教授组织律师研究律师执业相关规定,在总结国内已有的立法成果和多年实务经验基础上,共同执笔完成了可直接供省、市、县(区、市)政府结合本地实际直接采纳的立法建议草案。戚晓红律师对《条例》做了主旨发言,分别针对《条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拟解决的主要问题和措施、起草的疑难点等方面向与会嘉宾做了详细介绍。条例分三章四十一条,就律师调查权、辩护律师会见权、律师知情权、陈述意见权、法律监督权、人身权、合法经营权以及救济权利等对律师权利进行了细化和完善。
    毛洪涛律师谈道,我国《律师法》自颁布十八年来,在鼓励行业发挥社会能效、促进中国法治进程方面发挥着明显作用,但一些具体条款言之不详或者缺乏执行保障,并没有彻底改变长久以来律师权益保障或有缺失的局面,律师一方面诸如取证难、阅卷难、约见难等诉讼权利受阻现象沉疴难返,另一方面又缺乏自我规制和救济意识致使执业无章无法,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共荣局面尚未形成,律师群体与司法和行政机关法治步调还有很大的平衡空间。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此次发布《律师执业保障条例(省级人大立法建议草案)》,是基于律师和守法公民的双重身份,从法律执业人群的独特视角实践法治理念的又一重大举措。这是继上月发布《依法行政程序规定(较大市版)》律师立法建议稿以来,向立法机关又一贡献专业价值的实际行动。衷心希望不久的将来,更多的律师建议能被立法采纳,律师权益得以认同和保障,律师身影能真正活跃在立法、司法及社会方方面面的法治大舞台。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保障条例》(省级人大立法建议草案)于今日在德衡律师集团官网(www.deheng.com.cn)全文发布。
附:
《律师执业保障条例(省级人大立法建议草案)》(清洁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