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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学习与培训:

1950年—1963年原籍读书
1984年—1988年 山西大学 山西高等教育自考委 党政专业 法律专业
2011年 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执业经历及从业资格:

国家一级律师,1992年至2003年任山西省律师协会常务副会长,长期从事律师管理工作。现任山西省律师协会顾问、太原仲裁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委员,阳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律师执业证号:11401198910306387。
王录林律师1988年开始执业,从业20余年来积累了丰富的诉讼与非诉讼业务执业技能。2004年起专职从事律师工作,主要从事公司、企业非诉讼法律服务。王律师擅长企业改制、兼并重组、产权界定等商事法律事务,为包括山西焦煤集团、太化集团在内的数十家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并购、产权界定提供法律服务,受到客户的广泛赞誉。2009年10月,被山西省司法厅、山西省律师协会授予“光荣从事律师工作二十周年”荣誉称号。

论 著:

《股份公司的创立与运作》
《山西省青工普法教材》

荣 誉:

国家一级律师
1992年至2003年任山西省律师协会常务副会长
山西省律师协会顾问
太原仲裁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委员
阳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擅长领域

公司, 投融资与并购, 房地产与建筑工程



主要业绩

2005年,受长治市国资委委托,执笔起草长治市国有企业改革的两份指导性政策文件:《长治市加快推进国有工业企业改革实施办法(试行)》(长政发[2005]97号)和《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全市国有工业企业改革的意见》(长政发[2005]102号);主持长治医药药材公司及所属企业整体改制重组项目;太原东方红精品服装商厦、孝义市供热公司产权界定项目;与中共山西省委政策研究室共同合作,就我省煤炭、煤层气两权分置问题展开系统调研,调研报告《尽快解决两权分置问题 实现煤炭、煤层气产业协调健康发展——对山西省境内煤层气产业发展的调研》得到主管省领导批示;主持霍州煤电集团收购整合忻州市十三座地方煤矿项目;主持山西焦煤霍州煤电集团与华电山西能源有限公司合资建设煤电一体化项目;先后担任山西省国资委、吕梁市国资委、山西省河南商会、山西霍州煤电晋北煤业公司、太原东方红集团等政府及企业的法律顾问。

主要业务领域公司与并购重组,产权法律事务, 民商事诉讼与仲裁争议解决。



媒体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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