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成都荣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收购成都阳光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并购案件中风险的及时提示
  • 来源: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日期:2017-05-22

案件简介

成都阳光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是(以下简称“阳光投资”)是2001年5月29日成立的经营房地产开发、室内装饰等项目的公司,其注册资本1.5亿元。2016年,阳光投资因经营问题导致公司负债累累,难以继续经营。成都荣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过初步考察,拟收购阳光投资,委托本所对阳光投资做尽职调查,并对本次交易过程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以及收购框架协议制定。本所承接本案后,以杨倩娥律师前头,指派马逸菲律师,陈了律师对本案提供法律服务。

 

焦点问题

在本次案件中,我所律师代表成都荣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阳光投资进行了尽职调查,并出具了《尽职调查报告》。在本案参与中,我所律师发现双方争议的焦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土地存在查封、闲置、拆迁问题

2、股权交易结构设计

 

办案思路及历程

1、土地存在查封、闲置、拆迁问题

在本次尽职调查过程中,我所律师通过多次向龙泉驿区国土资源局查询,最终了解到,阳光投资公司目前多持有的土地中,有多宗土地存在查封、闲置或者尚未拆迁等问题,在了解到这些信息之后,我所律师第一时间电话通知了成都荣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并将这些信息写进报告,并对此做出了专门的风险提示,为客户提供最优质的法律服务。

2、股权交易结构

在本次交易过程中,双方谈判中另外一个较大的争议便是股权交易结构及方式。在交易过程中,我所律师按照成都荣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要求,为其设计了股权交易架构以及股权交易协议。随着案件的进程,我所律师也多次按照客户要求修改股权交易协议,最终为客户提供了符合客户要求的完善的交易协议

 

办案结果

1、      尽职调查已经完成,并已向客户出具了尽职调查报告。

2、      本案双方现在进一步谈判之中,我所律师按照客户要求向客户出具了最新的交易协议,并对其中的风险点做出了书面提示。

 

办案随想

在参与到本次收购案件的过程中,通过做尽职调查,为客户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让我实实在在的学习到了不少:

1、风险提示要及时并且清晰。在本次案件尽职调查中,发现了不少交易对手存在对本次交易不利的风险点,对于发现的重大的风险点,第一时间通知到客户,并且在随后的报告中要着重体现出来。这样不仅可以向客户展现出我们的专业性,为客户提供最优质的法律服务,同时从我们自己的角度出发,也能将我们自身面临的风险降到最低,更好的保护好自己。

多与客户保持沟通联系。在为本次并购案件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另外一个让我感触深刻的就是要与客户多沟通,常联系。客户的想法与思路可能随时都处于一个变化的过程之中,与客户多沟通,可以让我们及时了解客户最新的需求,提供出最完善的法律服务方案,减少许多不必要的环节。


   作者: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