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68日,北京师范大学贺丹教授受北京德和衡律师所的邀请参加午间分享活动。贺丹教授以“僵尸企业处置与破产法理论问题”为主题,从理论角度分享了“僵尸企业处置与破产法的作用”、“僵尸企业处置与破产法司法功能的发挥”、“僵尸企业处置的庭内与庭外框架”、“破产程序中的公司治理”等问题,并解答了参会律师提出的在实务中碰到的问题,此次分享获得与会律师的一致好评。德衡律师集团破产与重组业务团队各地办公室(青岛、潍坊、济宁等)亦连线参加。

    贺丹,法学博士,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曾在美国密歇根大学法学院、澳大利亚麦考瑞大学、澳大利亚悉尼大学法学院访学。北京市破产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政法大学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研究员。著有《破产重整控制权的法律配置》、《上市公司重整:实证分析与理论研究》两部专著,论文《企业拯救导向下债权破产止息问题的检讨》、《互联网经济发展与破产法变革趋势》、《上市公司重整与公司集团破产问题》、《论虚假破产罪中的“实施虚假破产”》、《欧盟金融机构复原与处置法律框架评述》、《后危机时代存款保险制度的中国式重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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