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至9日,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颁证仪式暨初任培训班在济南举办。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张振忠,山东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李端卫出席并发表讲话,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段连才在培训班授课。德衡律师集团高级合伙人、北京德和衡(济南)律师事务所主任段志刚参加了此次培训,并获任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




       本届省级人民监督员是由山东省司法厅经过组织报名、资格审查、严格考察、公示公告和党委研究等程序最终选任。来自全省的66名新任省级人民监督员接过选任证书并面对国旗庄严宣读了人民监督员誓词。



       为进一步提高新任人民监督员履职能力,颁证仪式结束后,举办了培训班并召开座谈会。省检察院、省司法厅领导与省级人民监督员面对面座谈交流,听取人民监督员意见和建议,鼓励支持人民监督员积极大胆开展工作。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代表人民群众对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进行监督,同时对符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监督员监督工作的规定》第二条规定的11种情形实施监督。人民监督员对司法职权行为的参与能够及时发现司法职权行使过程中存在的不足,通过提意见与建议的方式,督促检察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司法公正,这对于人民群众的权利保障及法治社会的制度建设,都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段志刚主任表示,此次获任新一届省级人民监督员既是一份荣誉更是一份责任,作为一名人民监督员,今后在履职过程中,一定会牢记自己面对国旗的宣誓,严格要求自己,提升自身的责任感、使命感,充分展示人民监督员的良好形象,切实履行相应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