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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李艳律师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基金从业资格证书。李艳律师曾在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实习,参与多起重大民商事案件的审判辅助工作。自2014年进入律所工作以来,始终专注在公司商事、金融领域,迄今已先后为30余家企业提供过各类法律服务,主要涉及融资租赁、商业保理、资产管理、电子商务、国际贸易、商务咨询等领域。


擅长领域

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商事争议解决

主要业绩

代表案例:

Ø  为某上交所主板A股上市公司实际控股的上海某融资租赁公司审改与上海某投资咨询公司、上海某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保理战略合作协议,合同标的10亿元。

Ø  为某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与某深交所上市公司应收账款转让事项提供法律意见,合同标的1.34亿。

Ø  为某上交所主板A股上市公司实际控股的上海某融资租赁公司与山东某电子科技公司融资租赁项目提供法律意见,合同标的1.1亿。

Ø  为某上交所主板A股上市公司实际控股的上海某融资租赁公司与浙江省某新三板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的融资租赁应收账款转让事宜提供法律意见,合同标的1800万元。

Ø  为某上交所主板A股上市公司实际控股的上海某融资租赁公司审改与某大型国企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全资子公司之间的合作协议等文件,并提出法律意见,合同标的600万元。

Ø  为某上交所主板A股上市公司实际控股的上海某融资租赁公司与河南省某新三板上市公司之间的融资租赁项目审拟全套合同,并提出法律意见,合同标的600万元。

Ø  为某上交所主板A股上市公司实际控股的上海某融资租赁公司与某汽车电气系统公司保理项目提供法律意见,合同标的500万元。

Ø  为某上交所主板A股上市公司实际控股的上海某融资租赁公司与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某(十堰)汽车电气系统公司保理项目审改合同,并提供法律意见,合同标的400万元。

Ø  代理某上交所主板A股上市公司实际控股的上海某融资租赁公司在上海国际仲裁中心提起的与舟山某食品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获得胜诉裁决,标的近1000万元。

Ø  代理某上交所主板A股上市公司实际控股的上海某融资租赁公司与某香港大型上市企业控股子公司保证合同纠纷一案,获得胜诉判决,标的近1000万元。

Ø  代理某上交所主板A股上市公司实际控股的上海某融资租赁公司在上海国际仲裁中心提起的与安徽某科技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获得胜诉裁决,标的近400万元。

Ø  代理某上交所主板A股上市公司实际控股的上海某融资租赁公司与安徽某科技股份公司等保证合同纠纷一案,获得胜诉判决,标的近400万元。

Ø  代理某上交所主板A股上市公司实际控股的上海某融资租赁公司与安徽某新材料科技公司等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调解结案,对方一次性偿还近400万元。  

Ø  代理某上交所主板A股上市公司实际控股的上海某融资租赁公司与黑龙江省某市公立医院、上海某医疗器械公司等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从立案到调解结案不足一个月,对方共计偿还近400万元。

Ø  代理某上交所主板A股上市公司实际控股的上海某融资租赁公司与湖南某新三板上市公司等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获得胜诉判决,标的近400万元。

Ø  为某上交所主板A股上市公司实际控股的上海某融资租赁公司与上海某塑料包装公司、上海某塑胶公司等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设计诉讼/保全策略并拟定全套文书,标的近400万元。

Ø  代理某上交所主板A股上市公司实际控股的上海某融资租赁公司与河南省某县公立医院、上海某医疗器械公司、亚某(上海)融资租赁公司等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案外调解结案,对方共计偿还近300万元。

Ø  代理某上交所主板A股上市公司实际控股的上海某融资租赁公司在上海国际仲裁中心提起的与宁国市某橡塑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获得胜诉裁决,标的近300万元,在对方外债重重情况下仍获部分清偿。

Ø  为某上交所主板A股上市公司实际控股的上海某融资租赁公司与漳州市某餐饮管理公司融资租赁合同提前到期项目拟定合同,并提供法律意见,协助租赁公司提前收回租金200余万元。

Ø  代理某上交所主板A股上市公司实际控股的上海某融资租赁公司与某投资管理(上海)股份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达成和解对方撤诉,标的130余万元。

Ø  代理某上交所主板A股上市公司实际控股的上海某融资租赁公司在上海国际仲裁中心提起的与宁国市某电器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获得胜诉裁决,标的120余万元后续均偿还。      

Ø  代理某上交所主板A股上市公司实际控股的上海某融资租赁公司与安徽宁国市某管业公司等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调解结案,标的近100万元后续大部分偿还。

Ø  为某上交所主板A股上市公司实际控股的上海某融资租赁公司连续多年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Ø  为上海创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提供融资租赁法律风险防控培训服务。

Ø  在伦某与上交所主板A股上市的某融资租赁(上海)公司、广州某知名互联网物流服务平台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作为融资租赁公司一方,提起反诉,原告伦某当庭撤诉。

Ø  代理深圳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其股东与深圳某深交所主板A股上市公司旗下某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破产纠纷一案,协助资产管理公司进行谈判,将其债务从350万元降为60万元。

Ø  为上海某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与上海某上交所主板A股上市公司合作服务协议提供审改、咨询服务。

Ø  为深圳某港商独资餐饮公司、某台港澳与境内合资融资租赁公司、上海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某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上海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等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Ø  为上海某国际贸易公司提供中外合资企业设立、中方与波兰股东之间商标独占使用许可等专项法律服务。

Ø  与某上海市国资委直接监管企业与日本三井共同投资的仓库国际物流公司进行谈判,为当事人争取到应得补偿。

Ø  与上海某上交所主板A股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进行谈判,为当事人争取到巨额赔偿。

Ø  为上海某展览展示服务有限公司提供民事诉讼代理服务,顺利调解并拿回款项。

Ø  与US LAW CHINA加州律师达成合作,为某商贸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提供美国加州境内法律服务。

Ø  为上海韩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涉韩国际贸易代理合同类法律服务。

Ø  为上海稀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提供劳动人事类代理服务。

Ø  为上海寻某商贸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电子商务平台合同类法律服务。

Ø  为上海群某国际贸易公司提供进口货物退运出境及退税、欠款催收等法律顾问服务。

Ø  为某云商股份有限公司、某(上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提供劳动人事类代理服务。

Ø  为上海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合同类法律服务


媒体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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