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俊丽律师就“诈骗、欺诈老年人如何惩治”接受中国质量新闻网采访
  • 来源: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日期:2022-08-16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闫冬)近年来,针对老年人的骗局层出不穷、花样百出,这些骗局让人民群众深恶痛绝。为严厉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市场监管等多部门加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增强老年人群体的防骗意识。


       这些行为是否涉及犯罪?如何惩治?有的老年人不小心成了骗子“帮凶”会不会负法律责任?近日,针对养老诈骗相关法律问题,中国质量新闻网特邀法律顾问、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刘俊丽进行了访谈。


骗局类型分两种


       刘俊丽解释道,老百姓通常讲的骗局,从法律角度说,可区分为涉嫌刑事犯罪的诈骗和民事方面虚假宣传或欺诈两种类型,对其应对和处理也不尽相同。


       刘俊丽表示,当前国内涉及老年人的骗局主要类型是诈骗和欺诈两种。诈骗主要是虚构事实让老年人陷入错误认识,自愿处分个人财产。而欺诈是通过虚假宣传、夸大产品功效等方法让老年人高价购买没有实际效果的保健品等。


       诈骗型骗局则主要为电信诈骗(电话红头文件、涉嫌犯罪)、健康诈骗(养生排毒、保健品骗局、祛病消灾神医)、涉及财产诈骗(以房养老、假钱换真钱、中奖)等三种方式。欺诈型骗局主要集中在保健品销售领域。


针对诈骗犯罪最高量刑为无期徒刑


       对于网民比较关注的实施骗局的相关人员是否会受到法律制裁等,刘俊丽介绍,我国刑法对诈骗罪有明文规定: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因此,针对诈骗类型的犯罪,目前最高量刑是无期徒刑。刘俊丽具体解释到,刑法的基本原则是“罪刑法定原则”,其基本含义包括认定行为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什么样的犯罪,以及应承担什么样的刑事责任并给予什么样的刑罚处罚,必须以刑法的明文规定为前提,如果没有刑法明文规定,即使行为危害很大,也不能认定犯罪、追究刑事责任和给予刑罚处罚,也即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所以对于诈骗犯罪行为最终的定罪量刑,应按照罪刑法定原则,以司法机关的最终认定为准。


老年人无意间成为“帮凶”怎么办?


       此前,还有网民反映,有时候自己的家人在不知情、不知道或者不愿意知道的情况下不仅自己被骗,还按照“骗子”要求口口相传,把别的朋友、邻居都拉进微信群等,如果诈骗行为定性,那自己的家人是否涉嫌违法承担民事甚至刑事责任?


       刘俊丽称,刑事犯罪的构成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构成犯罪首先应具有该当性(符合性),是指案件的客观事实符合刑法所规定的具体犯罪的构成要件;其次是违法性,是指行为被法律所禁止、为法律所不允许;第三才是有责性,是指能够就符合构成要件的违法行为对行为人进行非难、谴责。


       “通俗地说,行为人是否具有主观犯意,是判定构成犯罪的一种重要方面。就此,我国司法理论和实践认为,是否知道是犯罪行为的依据,不是行为人自己知道或不知道,而是规范意义上,即一般人是否应该知道是犯罪行为。因此,一般老年人误以为被骗的事实是对自己及亲友有利的一种介绍行为,我们认为是不构成犯罪的。”


       但是,刘俊丽又强调,如果从中多次牟利且参与到诈骗行为中去,则有可能被评价为诈骗的共同犯罪。一旦被评价为犯罪行为,其行为造成的被害人的损失,亦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赔偿。对于不构成犯罪的,仅仅其介绍、推荐行为是否应承担民事责任,还要结合具体情节判断。


       刘俊丽最后表示,老年人相对来说属于弱势群体,平时无论是家人还是朋友除了关注老人的身心健康外,也要多注意老人的一些行为,警惕涉老诈骗,一旦发现情况,及时制止并报警,让老人免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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