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到中年后感觉时光如白驹过隙,日子过得特别快,我也不例外。今年,是我从检察官转型律师的第七年,不知不觉都已过了知天命之年,蓦然回首,发现很多事都仿佛发生在昨天,细细一想,却都是10年前甚至20年前的往事了。
七年前的2018年5月17日,我拿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下发的正式离职通知,此前的4月2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公布了对包括我在内的64名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免职的公告(大部分为整建制转隶国家监察委员会的原反贪总局干部,少数为退休或调离,辞去公职者仅我一人),从此我脱掉了检察制服,告别了22年的检察官生涯,开启了另一段全然不同的人生道路。
在我们的传统文化内涵中,七年是个重要的节点,2560多个日日夜夜转瞬即逝,不长但也不短。回顾自已走过的这一番心路历程,不禁令人感慨万千,我觉得有必要把这一历程用文字的形式记录和整理出来,也给法律界同仁一些参考。
一、为什么要辞职?
2010年7月至2013年8月,我作为中央和国家机关第六批援藏干部(同时也是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六批援藏干部)在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公诉部门任职三年。在那三年里,我充分领略了辽阔的122万平方公里大美西藏的壮丽山河和独特的风土人情,西至中印边境地区克什米尔地区的班公湖,南至亚东,东至金沙江边与四川云南毗邻的昌都地区(现昌都市)盐井,都留下了我的足迹。在三年的援藏工作中,我接受了最现实的国情区情教育,最深刻的反分裂斗争教育,最直观的民族团结教育,并与当地藏汉及其他少数民族干部同胞建立了深厚的友谊,在即将结束援藏前的座谈会上,我甚至有一种离家的感觉,而不是回家。有人说三年援藏路,一生西藏情,所言不虚,没有长期在西藏工作过的人,是体会不到那种植入灵魂深处的情谊的,西藏的雪山大河,西藏的高天厚土,西藏的干部群众,永远是我心灵上的第二故乡。
辞职的想法,坦率地讲源于我在结束援藏工作回京后的2013年。有人会问,最高人民检察院,那可是中国检察系统的顶流,是四级检察机关的至尊,身为基层检察官出身的我有幸逐级跃升最终就职于这座殿堂,还有什么不满意的吗?用我妈妈的话来说,你已是多少人羡慕的对象,你还想上天呀?公正地讲,能有幸在最高人民检察院长期工作,那是我一生的荣耀和福分。在外人眼中充满神秘色彩、令人高山仰止的最高人民检察院,承担着检察系统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制定与解释的重任,同时负责办理部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以及其他重要业务工作的指导与办理,身处其中,最高人民检察院管理规范严格,运行严谨有序,氛围静谧从容,有一种不怒自威的天然气质。此外,其整体队伍素质好,业务要求高,有很多优秀的干部,无论单位还是个人,最高人民检察院都是深受全国各级检察人员仰慕的存在。说到这里,有人问,既然如此,那你为什么还要辞职呢?是的,身处中央级“大庙”,即使天资平平,循规蹈矩,多数人到退休时至少也能熬到副厅级,仅此一点就能让全国700多万公务员可望不可及。要知道,在全国范围内大约80%以上的公务员职业生涯的终点是正科级及以下,而全国公务员系统中的副厅级以上者不过3万余人。就我而言,自1996年通过公务员统一招考进入检察队伍以来,得益于检察系统公开公平公正的遴选机制,我先后被遴选至市级、省级以及高检院,经历了全部四级检察机关,除了个人积累和努力,其实也离不开科学的选拔机制带来的机遇,仅此一点我已是三生有幸,何况是最高人民检察院。
清代小说家吴敬梓的作品《儒林外史》有一句话“有人辞官归故里,有人星夜赶科场”,这句话,某种程度上可能是我内心的写照。如果把体制视作一架精密的机器,那么个人可以视作这台机器上的一颗螺丝钉,级别高一些的话可以视作一颗镀金的螺丝钉。无论级别高低,绝大部分公务员所从事的角色更多的是服从和执行,需要的特质是四平八稳而不是创新与激情。对最高人民检察院干部而言,除了少数重大案件,大量的工作其实是调研与指导协调,22年的检察生涯,让我多少失去了职业新鲜感,有了职业倦怠感(这是正常的职场心理)。另一方面,外界猜测中央级大机关有一定级别的干部收入必然不菲,其实不然,中央国家机关的干部收入并不高,可能略高于北京市机关干部的平均线而已,虽不至于低,但应不会让你在物质上过得很宽裕很滋润。还有人认为,机关干部特别是执法机关不是有灰色收入吗?与外界想象不同,其实几乎没有,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后,随着国家反腐力度的空前强化,即使是过去有那么一点点的酒水茶叶土特产也消失了,除了极少数胆大妄为的,可以说绝大多数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都是勤勤恳恳、循规蹈矩,不敢越雷池半步的,因为如果那样做,风险大且不可测,一旦犯事会彻底毁掉个人和家庭的后半生,得不偿失。对我来说,从检察机关辞职的动机没那么复杂,只不过想在人生的后半程换一个赛道,换一种活法,在短暂的人生中尝试成就一个更好的自己而已。当然,人到中年,深耕国家机关二十多年,拖家带口,不可避免地背负着太多太多,以我当时已45岁的“高龄”,裸辞的决心并不是那么好下的。好在在我犹豫彷徨的时候,有不止一位朋友给了我宝贵的鼓励:听从自己内心的声音,勇敢做一回自己,以你的能力,出去只会更好。现在回想起这些话语,是如此温暖和令人振奋有力量。
二、辞职后做什么
对我们这些法科生而言,如果不脱离专业的话,就业去向无非三种:以公法检为代表的司法机关,以公司企业为代表的法务,以律师为代表的自由职业。而近些年辞职的法官检察官,多数做了律师,少数进入公司企业从事法务或内审监察等职位。而我的目标很明确,以律师职业作为后半生的归宿。我的个人经验,由于《法官法》《检察官法》以及《律师法》对转型从事律师业的诸多限制,先行进入公司企业是一种较为稳妥且现实的选择,一是可以培养必要的市场意识,二是在过渡期有一个较为稳定的收入而不至于挨饿。我在辞职后,在一位领导同志的支持下进入了腾讯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可以理解为广义的法务岗),这段不到一年时间的职场经历并不长,但对我而言却很珍贵。作为一家从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成长起来的巨无霸企业,腾讯公司的经营管理自有其过人之处,且内部拥有看似松散实则严格的管理体制,同时保持着内部适度的压力与竞争氛围,并有较严格的淘汰机制,应该说,它是一家各个方面都相当不错的企业,薪酬和福利待遇远高于一般公司,如果能伴随公司成长且有一定级别的话,退休前实现财富自由完全可期。我在腾讯不长的任职期间最大的收获,是习惯了从乙方视角看问题,培养了初步的市场意识,接受了市场的初启蒙,而这些是在身为甲方的国家机关内永远无法体验到的。
长远看,做律师才是终极选择,至少,律师是一个凭专业吃饭的职业,与医生类似,人生阅历和执业经验的累积至关重要。简单地说,只要肯干,几乎不存在失业一说;只要身体和精力允许,也不存在60岁退休一说。国内目前有几位90岁高龄的资深律师依然活跃在法庭内外,其旺盛的精力和敬业精神令人敬仰。见贤思齐,我们成长和受益于改革开放的一代,有什么理由懈怠呢?一句话,干就对了。
三、转型做律师的几点感触
(一)规模化正规律所更适合转型的法官、检察官
有同仁曾问我,大型律所和小型律所哪个更好?其实这是一个很难一概而论的问题。好的标准如何界定呢?实则见仁见智,通俗的看法是管理严格规范,律师队伍素质好,客户质量高等等。当然,事实上就律所规模而言,大有大的好,小有小的美,四十人以下的小型律所中,也有一些业务专精的精品所和专业所,也是不错的选择。客观而言,多数规模化大型律所相对小所而言,整体上管理更规范,机制更严格,律师队伍素质和客户质量也更高一些,在党建和文化建设领域同样搞得更出彩,工作氛围更接近于想象中的高端机构。对于走出机关大门投身律师界的法官和检察官,到规模化大型律所工作,更能感知到类似体制内的那种氛围以及归属感和荣誉感。以我所在的北京德和衡律所为例,这家律所创始人均为政法机关干部和大学教师等体制中人,因此传承了很多带有体制色彩的优良作风,其管理严格,机制严谨,氛围和谐,倡导团结协作和共享,有着不错的整体气质,比较适合勇敢走出体制、投身律界的精英人士。
(二)律师是一个可以充分发挥个人专长、实现个人价值的不错的职业
一是律师的社会地位。我辞去公职转投律师行业后,起初比较担心的除了不稳定的收入,也很担心社会地位会不会下降。比照之前的检察官,特别是来自最高执法机关、已有一定级别和资历的身份,下海后会不会有巨大的心理和现实落差?经历了一段时间的适应,我发现可能多虑了,实际上一名优秀的、有所成就的律师,不但以能解决问题的能力为社会各界所认可和接受,更受社会各界广泛尊重,即使在官本位氛围根深蒂固的中国,一名优秀的律师在社会生活中依然可以赢得很多的尊崇。虽然道路偶有曲折,但法治整体依然在不断前行,而律师正是时代洪流中的弄潮儿之一。2025年,经历了多年高速发展的中国律师从业者将突破80万人,预计未来几年内可能会突破100万人的历史性记录。大家都知道,最近几年律师行业也面临内卷加剧的趋势,但尽管如此,律师职业仍然是一个具有魅力的行业,不断吸引着法科学子和各行各业的优秀人士加入。
二是律师的自我价值实现。相比一个人在体制内很大程度上的螺丝钉定位,律师更能凸显一个人全方位自我激励、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自由职业特色,律师职业在法律专业所属各类职业中依然有着很强的吸引力。人们印象中的律师,西服革履气宇轩昂,出入高档写字楼和高级酒店,指点间潇洒搞定一桩桩案件和纠纷。是这样吗?某种程度上是,但这只是一面而已,而且是貌似高大上且吸引眼球的一面。更多的时候,做律师,意味着终年的压力和焦虑,持续的出差和奔波。当然,我不否认做得好的话,律师的收入水平比公职人员高,甚至高不少,但不要忘记,这也意味着是远超公职人员的汗水和付出换来的。做律师很少有真正的休息日,不是在办案就是在出差,不是在学习就是在积累,永远无法懈怠。究其原因其实很简单,这是一个完全市场化和高度竞争化的行业,逆水行舟不进则退,无论是律所还是律师,即使原地踏步也会很快落后,因为别人一直在奔跑。但正所谓累并快乐着,我认为律师职业最大的好处是心性自由:本质上你就是自己的老板,你可以堂堂正正,待人接物不卑不亢;你甚至可以在不违反法律和道德的前提下快意恩仇,洒脱不羁;你可以在工作中不必看谁的眼色行事,不必唯唯诺诺,谨小慎微,因为你的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可以说,我命由我不由天。如果站在更高的站位上,律师是我国法治建设进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参与者与推进者,是实现法治目标的重要见证者,能身处其中并顺势而为,亦是个体之幸。
三是律师的收入情况。做律师另外的一个好处是收入的相对丰厚,特别是对于上有老下有小、养家糊口的中年男人,这一点很重要。年轻时你可以不必太在意收入的多少,但人到中年后,还在为钱而苦恼绝不是什么好事。我们并不是生活在真空中,安贫乐道并不是我等俗人的追求,凭着自己的专业和辛勤付出,为自己也为家人提供更好的物质支持,让自己和家人拥有更好的物质条件,这一点不但无可厚非,而且是自我价值的体现之一。但另一方面,与一般人想象不同,律师并不都是荷包充实的中产阶层,二八定律适用于任何行业。可以说,对多数律师而言,这个职业不过是个据以谋生的普通饭碗而已,既不卑微也不高大上,收入仅聊以自慰的普通律师甚至无法满足温饱的也不在少数。有很多律师,特别是刚入行或起步的青年律师,由于资历资源以及经验能力的欠缺,收入水平可能还赶不上一个大城市的普通白领。一言以概之,这是一个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的自由职业,没有人为你兜底,吃香喝辣还是忍饥挨饿,一切全凭个人本事。
(三)律师职业虽不错,但并不是适合所有人
近些年,不时会有法官和检察官私下咨询我关于转行的一些经验和问题,这些情况在“新冠”疫情前的几年更多一些。由于种种复杂的主客观原因,疫情以来勇敢下海开启新的人生赛道的法官和检察官已经大幅减少,但仍不时会有勇敢者出现。那么,是不是法官和检察官都适合做律师呢?实则未必。律师与法官、检察官都是广义上的法律职业者,但却是完全不同的两种业态:一是法官、检察官是执法者,是裁判者,是甲方,角色与站位与律师完全不同。而律师是乙方,代表公民和法人,维护委托人的利益,手里没有公权力,只是一个努力说服者。二是法检是由国家保障运转的专政机器,法官和检察官不用操心经费和工资,干好手里的活儿就好。律师则是天空中的鸟儿,看似自由,其实只能自己觅食,不跑不奔就只能饿着。三是法官、检察官基本不需要开拓精神和市场思维,坐等办案即可。律师则完全相反,其本质上就是一个创业个体或单元,必须主动出击、积极作为。正因为如此之多的差异和区别,很大程度上形成了两条互不交错的平行线,互相艳羡又互相鄙薄。
观察身边法官、检察官转型律师的实例可知,凡较为成功的,除了具备扎实的法律业务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以服务者而不是甲方的心态俯身直面市场,同时积极进取、勇于开拓,能读懂人性并深谙市场之道的,往往是比专业能力更重要的特质。这一点,其实很大程度上源于天然的个性,而个性往往很难完全改变,因为人并不是一个可以实时自我更新的动物。所以,我们不时可以见到很多下海的法官、检察官在转型的过程中并不是很如意,其主要原因并不是专业能力不足,而恰恰是个性使然。总体而言,年龄越大、个性和心态越被动消极,或者在体制内尤其是高级别的单位内浸淫越久,转型往往越困难。最近两三年,面对不时会有的、有想法的现任法官、检察官,我一般都会给出不建议轻率辞职的意见,在大环境不好的背景下,珍惜眼前拥有的一切也是不错的选择。当然如果每天上班的心情像上坟,且有坚强的决心和信心决意再造人生新赛道的勇敢者除外,有行动能力的人,在哪里都不会是弱者。对强者而言,机遇永远都有,律师也是一个孕育着无限可能的行业,只要有决心、有能力,主动积极,律师永远是一个充满挑战也充满魅力的职业,永远值得投身其中,成就一段更精彩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