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视点

跨境金融十宗罪——陈健民、宋铎:从老虎等机构非法跨境展业看“跨境证券期货非法经营”的刑事风险与合规边界(一)

2026-06-09

  引言:2026年5月22日,中国证监会发布消息:依法对Tiger Brokers(NZ)Limited(下称“老虎”)、富途证券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下称“富途”)、长桥证券(香港)有限公司(下称“长桥”)境内外相关主体在境内非法经营证券业务等行为立案调查并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

  富途处罚金额总计约人民币18.5亿元,创始人兼首席执行官李华个人罚款125万元。老虎处罚金额总计约人民币4.112亿元(其中行政处罚3.081亿元+没收非法所得1.031亿元),董事兼首席执行官巫天华亦收到警告,并处罚款125万元。

  这三家投资者耳熟能详的券商,为何遭到“顶格处罚”?

  证监会明确指出:三家机构境内外相关主体未经核准,未取得经营证券经纪业务许可、经营证券融资融券业务许可,在境内开展证券交易营销推广、处理交易指令等相关证券业务服务并获取相关收益,违反了《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期货和衍生品法》,构成非法经营证券业务、非法从事公募基金销售业务、非法从事期货经纪业务。

  近年来,非法期货交易等乱象频发,监管层持续重拳出击,陈健民律师接受央视财经频道采访,就廖某非法经营证券期货咨询一案发表律师意见。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业务,情节严重的,甚至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面临刑事追责。

  一、最新政策要点

  近日,中国证监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国家外汇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综合整治非法跨境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活动实施方案》(证监发〔2026〕28号,以下简称“《整治方案》”)。

  一场为期2年、全链条、严标准的跨境基金行业整治行动全面拉开序幕。从非法机构查处到存量业务清理,从合规渠道引导到刑事追责兜底,此次整治力度空前,将彻底重塑跨境基金业务格局。

  1. 整治核心目标:2年实现“坚决取缔非法、稳妥清理存量”

  《整治方案》明确,经国务院同意,本次专项整治为期2年,核心目标直指全面取缔境外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机构非法跨境经营活动,坚决查处严重违法机构,分阶段压降非法存量账户及资产规模,最终实现“坚决取缔非法、稳妥清理存量”的双重目标。

  2. 整治对象:重点打击三类主体

  非法跨境经营的境外机构;协助或提供中介服务的境内主体及个人;违规引流、开户的互联网平台和自媒体。

  3. 全链条禁令:营销、交易、服务 “三端全封锁”

  营销端:禁止境外机构在境内招揽客户,禁止平台和自媒体发布引流信息。

  交易端:禁止境外机构在境内提供开户、指令处理、资金划转等服务。

  服务端:禁止境内主体提供技术开发、客户支持等协助。

  4. 存量清理:2年过渡期“只出不进”,保障投资者权益

  整治期内:境外机构仅允许存量投资者单向卖出、转出资金,禁止买入、转入资金;

  整治期满:全面关停境内网站、APP及服务器,彻底终止非法服务。

  二、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表现形式

  1. 非法证券业务

  场外配资:无融资融券资质,以高杠杆提供资金,收取高额利息、手续费等。

  非法荐股/投资咨询:无资质机构或个人通过微信群、直播、“股市黑嘴”收费荐股、承诺收益、分成,或通过售卖“炒股软件”、“培训课程”、“商品销售”等外衣掩盖非法咨询实质。

  非法发行/转让股票:非公开发行股票、虚构股权项目,或在区域性股权市场外倒卖原始股、新三板股票。

  非法证券经纪:未经核准,为投资者提供证券交易通道,代理开户、下单执行、结算交割等服务。

  非法资产管理:无资管资质,以“私募基金”“代客理财”募资,承诺保本高收益,挪用资金。

  非法代销与非法买卖:非法代销公募基金/私募产品,或非法代理买卖未上市公司股票(如以“原始股”“内部股”为诱饵的非法买卖)。

  2. 非法期货业务

  非法期货经纪(“黑平台”):搭建虚拟期货平台(App/网站),对接境外或虚假市场,私设子账户、控制交易数据,诈骗客户资金。

  境外期货代理(跨境非法):未经批准招揽境内客户做外盘期货(如原油、黄金),提供开户、交易通道,赚取手续费和点差。

  变相期货交易:以“现货商品交易”“二元期权”“微交易”“对赌盘”为名,实质做期货交易,无资质、无监管。

  配资做期货:为期货交易提供杠杆资金,收取利息,同属非法经营。

  3.非法跨境证券期货活动

  境外机构/中介在境内无牌展业,通过网站、App、自媒体引流,提供境外股票、期货开户与交易服务。

  境内个人/机构非法代理境外券商、期货商,招揽客户、协助开户、指导交易,赚取佣金。

  4. 其他关联非法形式

  伪造资质/冒用身份:冒充券商、期货公司、持牌机构,伪造牌照、合同行骗。

  利用网络技术作案:开发非法交易App、利用社交软件群控营销、加密通信规避监管。

  资金非法划转:通过地下钱庄、虚拟货币、个人账户拆分转账,规避外汇与反洗钱监管。

  三、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业务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

  鉴于证券、期货等金融活动直接牵涉公众利益与经济运行安全,国家对这一领域的经营主体设置了严格的许可制度,尤其是期货经纪业务,其市场准入资格有着不容逾越的明确红线。

  1. 法律规定

  《刑法》第225条第三项明确规定,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经营罪。

  根据2022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2. 相关案例

  2022年8月,上海市公安局嘉定分局依法立案侦办李某等人涉嫌非法经营案。经查,2015年至2022年,犯罪嫌疑人李某、蒋某锋为谋取利益,在无证券融资融券业务经营资质的情况下,对外募集资金并公开招揽配资客户,按1:1至1:5不等的杠杆比例,为其提供配资资金进行证券交易,每月按配资金额收取利息。截至案发,李某、蒋某锋以上述方式为客户提供场外配资共计7.4亿余元,非法获利1100余万元。2024年8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犯非法经营罪对李某等被告分别作出有罪判决,并处罚金。

  四、合规建议

  严监管下,合规才是唯一出路。

  1. 对投资者的提醒:远离非法渠道,守住资金安全底线

  非法证券期货活动往往以“高收益”、“低门槛”为诱饵,但脱离了法律监管,投资者的资金安全毫无保障,不仅不受法律保护,还可能面临资金无法赎回、个人信息泄露、诈骗等风险。未受监管的境外平台一旦出问题,投资者维权极为困难。选择持牌机构、通过正规渠道投资、合规理财,是最基本的自我保护。监管对非法跨境平台设置了“两年集中整治期”,只允许“单向卖出”,投资者需要及时评估存量持仓风险,避免因平台业务关停导致资金无法转出。另外,投资者需要对一些宣称可以通过某些特殊平台、渠道规避监管政策的广告以及所谓“行业名人”的神秘关系保持高度警惕,以免被骗。

  2. 对从业机构的警示:合规经营是不可逾越的底线

  无论企业规模多大、市场影响力多强,未经许可擅自开展证券期货业务,都将面临违法所得被全额没收、高额罚款等严重后果。监管高压已成常态,“擦边球”、“灰色操作”再无生存空间。机构在境外取得牌照,不代表可以绕开中国境内的监管要求,合规部门需全面排查合作风险,杜绝与境外非法机构的任何形式合作;业务端需聚焦合规渠道,引导投资者合法跨境投资。

  作者简介

  陈健民律师,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上海所管理主任、金融刑事业务部主任、金融业务中心常务副总监、刑事业务中心副总监。

  执业经历:

  陈健民律师擅长金融机构大标的金融类民商事诉讼、新兴金融合规以及经济类、金融类犯罪刑事辩护、控告等,已代理诸多在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金融犯罪辩护案件、刑事控告案件、刑民交叉案件,其中包括多起公安部督办金融刑事案件,合计办理的刑事案件涉案金额上千亿元。同时,陈律师在重大金融争议解决案件代理中有诸多成绩,近年在各级法院累计代理金融、民商事诉讼案件标的金额数百亿元。

  陈律师先后受邀在上海市人民政府指导下的全球创业周中国站、上海市律师协会、安徽省律师协会、石家庄市律师协会、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平安银行、皖东商业银行、平安普惠、广东省商业保理协会、 广州市商业保理协会、深圳市商业保理协会、某百亿规模私募基金公司做主旨发言和办案经验讲座。曾就金融合规法律问题接受包括央视财经频道、银监会主管主办的杂志《中国农村金融》《南风窗》等多家财经媒体采访、刊发金融类专业法律文章。

  陈律师曾获邀在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举办的金融犯罪刑事实务高级研修班授课,曾担任华东政法大学硕士论文答辩评委、并在多个高校担任兼职硕士生导师。

  2024年,陈律师受上海市浦东新区司法局组织公派英国剑桥大学访学研修,学习境外司法实务课程, 并参加为期一周的第 41 届剑桥国际经济犯罪研讨会。

  2025年,陈律师前往香港参加“海牙国际法学院高阶课程”培训,获得由海牙国际法学院、香港律政司、亚洲国际法律研究院联合颁发的“经济制裁与国际仲裁”培训项目学习证书。

  陈律师同时拥有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

  所获荣誉:

  ◎上海市安徽商会「出海先锋奖」

  ◎ 2025LegalOne长三角杰出律师(银行与金融)大奖

  ◎ 入选2025ALB中国年度青年律师大奖提名

  ◎ 承办的“保险公司诉银行金融合同纠纷案(案涉合同标的合计16.8亿元)”入选上海高院公布的2024年上海法院金融商事审判十大案例

  ◎2026中国区LegalOne客户信赖律师15强:银行与金融

  邮箱:chenjianmin@deheheng.com

  宋铎,执业律师

  专注于民商事争议解决领域,全程参与多起民商事诉讼案件。同时长期为多家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涵盖法律咨询、合同审查、各类文书起草,能就业务决策、交易架构及日常管理中的法律风险点提供精准、务实的研判与应对建议。

  邮箱:songduo@dehehe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