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经历及从业资格
张毅律师 1986 年毕业于中山大学法律系,1989 年取得律师资格,曾受训于英国SINCLARE&ROCHE 律师事务所香港分所。1986 年至 1997 年就职于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主要负责涉外法律服务,包括不限于对外借贷、担保、投资、房地产开发等业务领域。1998 年开始参与香港上市公司的并购和运作,曾担任香港上市公司执行董事、副总裁等职务。张律师熟知涉港、涉外法律事务,在境内外资本市场及证券领域有着丰富经验。
代表案例
曾经参与的大型项目包括(不限于):
- 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在美国的发债项目
- 广东沙角 A、B 电厂的融资项目
- 广深高速公路的 8 亿美元担保项目
- 广州“四桥一隧”的融资项目
- 光大花园 110 名业主与发展商的仲裁案件项目
- 香港新昌集团有限公司 150 亿元并购案件项目
- 香港 DRA 有限公司股权重组案件项目
曾提供和现正提供法律服务的大型企业包括(不限于):
- 香港新鸿基集团启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HK00016)
- 中国联塑集团控股有限公司(HK02128)
- 香港新领域集团有限公司(HK00542)
- 香港新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HK00404)
- 香港裕田中国股份有限公司(HK00313)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SH601328)
- 广州金域医学检验控股有限公司(SH603882)
- 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青岛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 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 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