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下午,青岛大学与北京德和衡(深圳)律师事务所在青岛大学国际学术交流中心签署《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协议》。青岛大学校长夏东伟、青岛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马卫东教授、德和衡合伙人会议主席胡明、北京德和衡(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潘峰出席签约仪式。
为了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应用人才的需要,深入推动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实现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形成灵活规范、紧密融合、优质高效、互利共赢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新机制,青岛大学法学院与北京德和衡(深圳)律师事务所决定共同建立“粤港澳大湾区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在青岛大学合并办学三十周年之际,青岛大学于5月13日下午组织召开第六届校友合作发展论坛。在论坛合作签约仪式上,北京德和衡(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潘峰和青岛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马卫东教授分别代表北京德和衡(深圳)律师事务所和青岛大学签署《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协议》,夏东伟校长、胡明主席等共同见签。
青岛大学法学专业始办于1983年,招收两届法学专业专科生,是山东省最早开办的法学专业之一。1987年起招收经济法专业专科生,1990年开始招收国际经济法专业本科生,1998年起统一招收法学本科生。2000年法学院成立,并成立知识产权学院,当时包括法学、政治学、社会学、公安学四个一级学科。2004年始招诉讼法、法律史专业硕士研究生。2008年始招法律硕士专业学位(JM)硕士研究生,并参与法医学、公共管理硕士(MPA)的联合培养工作。2010年获得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014年参与管理科学博士点联合培养工作。目前,青岛大学法学专业是山东省特色名校建设工程的重点建设专业。法学专业入选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本次合作双方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实现互利共赢。未来青岛大学法学院研究生通过在德和衡深圳所研究生培养基地实践,把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提高相结合,激发学习科研兴趣,在实践中培养独立思考、解决问题和团队合作等能力,促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德和衡深圳所的研究生校外导师与在校导师一起通力合作,加强沟通,定期交流研究生思想、学习、生活等事项,共同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配合校内导师积极开展研究生的课程教学、专题讲座等工作,依据青岛大学法学院需求积极参加学术研讨、师资培训、政策学习等研究生培养相关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