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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丽红律师就《满江红》片方“抄袭、偷票房”等争议接受法治网采访

2023-01-31

       今年春节档,电影《满江红》无疑是最大赢家,截至发稿,该片票房已超2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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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人红是非多。一边《满江红》票房不断创新高,一边该电影也频频陷入 “抄袭”“偷票房”“买票房”“幽灵场”“资本操控”等争议之中。


       在多次发文回应等相关争议后,1月28日,《满江红》官方微博发文称,近期,部分用户通过网络平台捏造有关电影《满江红》的不实信息并大量传播,严重危害了影片的合法权益,现正式对以下造谣者提起诉讼。互联网并非法外之地,感谢广大观众对本片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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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治网研究院注意到,《满江红》官方微博发布的图片显示,其已在北京互联网法院提起4起诉讼,包括起诉@沈逸、@屠龙的胭脂井、@平原公子赵胜(申鹏)、@喵斯拉大王二号机 。


       随即,4位大V在微博上都给出了“硬刚”的回应。


       沈逸表示:“起诉是权利,应诉是法律义务。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相信片方能够在庭审环节以严谨证据来回应关切说明真相。法院见!”


       “屠龙的胭脂井”转发沈逸微博,并表示“跟沈逸老师一起应诉”。另外,其还表示,“网络虽然不是法外之地,但是也不是滥用权利的地方。”


       相关信息显示,@沈逸的微博粉丝197万,认证为:复旦大学国际政治系人气讲师、国际政治系博士;@屠龙的胭脂井的微博粉丝210万,认证为:前卡内基梅隆大学认知脑成像中心博士后研究员。


       对此,网友们也是议论纷纷。有支持片方的——“可以批评,但不能造谣”“辛辛苦苦拍出来的,被人无中生有肯定生气啊”“张艺谋的片子需要偷票房吗?法律是个好东西,该用就用!”;有支持大V的——“电影拍出来就是给人评价的,还能堵上人家的嘴”“一部电影口碑参差不齐是正常的,但是《满江红》这一次听不得批评的声音,吐槽声才会不绝于耳”“不喜欢还不让说,这是什么道理?”;还有持中立立场的——“双方都要用证据说话”“搬个小板凳看下集”……


       《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影视文娱法律业务中心总监马丽红律师表示,从目前信息来看,相关大V主张的《满江红》片方“抄袭”“偷票房”涉及到著作权和名誉权两个方面的法律问题。片方主张其并未构成侵权,票房问题是个别影院机器故障导致,并已经采取了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利。《满江红》是否构成侵权,其实是一个事实问题,也就是说,双方都需要提供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主张,尤其是《满江红》作为原告,承担主要证明责任。


       马丽红认为,作为影视剧出品方,将作品呈现在屏幕上,就要面对正面或者负面的评价,对待批评之声应采取必要的包容态度。批评不自由,则赞美无意义。但同时,片方也有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某些评价与客观事实严重不符,超出言论自由边界,且其恶意评价足以误导公众,给片方造成严重损失,《满江红》出品方也有权利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对于如何掌握影视剧的“批评”尺度边界,马丽红认为,影视剧评论可以发挥价值引导、精神引领和审美启迪的作用,是影视文化生态中不可或缺的一个环节。但影视剧评论也应有边界,应保持立场和观点的中立性,底线是不能在没有事实的基础上随意进行否定性、负面性评价,否则会构成对他人合法权利的侵害。


       法治网研究院还注意到,2021年8月,中央宣传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中国文联、中国作协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文艺评论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严肃客观评价作品,坚持从作品出发,提高文艺评论的专业性和说服力,把更多有筋骨、有道德、有温度的优秀作品推介给读者观众”。


       马丽红说,影视剧评论者应承担起意见引领者的责任,端正评论文风,避免孤证独说触碰法律红线,通过输出文质兼美的文艺评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影视剧出品方一起共同构建一个繁荣健康的文化共同体。


       文章来源:法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