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底,五部委联合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惩戒治理非法买卖电话卡银行卡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强调电信行业监管部门和人民银行将依法加强行业监管,电信企业、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要按照“谁开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主体责任,强化风险防控。受该原则的影响,一些银行对于新开卡用户设置的门槛也随之提高,并且给一些无法提供辅助证明材料,但却有实际开卡用途的客户造成不便。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8月23日傍晚召集辖内所有商业银行开会,要求各家优化开立银行账户流程,不得在识别客户身份过程中进行加码,并明确表示各家商业银行要优化流程,对于不必要的扫码等措施,客户有权拒绝。
8月24日下午,北京德和衡(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黄贤文律师就“银行办卡流程繁琐”这一问题接受了上海电视台记者采访。
黄贤文律师表示“对于开卡人来说,提供身份证、随申办的社保记录,再向移动运营商发送消息,确认手机号归属本人,是个很繁琐的步骤,按照人民银行2017年文件规定的要求,商业银行应该是给开卡人,包括自然人和中小微企业,要提供便利开卡的服务的。那么对于自然人来说,他持有本人的身份证件,按照监管要求,就应该可以在商业银行进行开户了。”
黄贤文律师认为“一方面在开户时,给开户人提供便捷的服务,另外一方面,在开户后,提供结算的过程中,根据账户的结算信息情况,对账户进行分级、分类管理,这个是监管最想达到的一个目标。”
律师简介
黄贤文律师,高级合伙人,执业20余年,擅长银行、保险、信托、股权等相关业务,曾为多家银行和保险公司等机构提供法律服务,深受客户的信赖。
自执业以来,黄贤文律师已先后为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银行、融通地产(上海)有限责任公司、陆家嘴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平安银行、广发银行、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横琴华通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德仁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瑞华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融天泽投资有限公司等数家企事业单位提供诉讼或非诉讼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