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德和衡(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庄超获聘深圳大学法律硕士校外导师,聘期五年。
校外导师职责是与校内导师联合指导研究生,使研究生论文更好地与生产和管理实践紧密结合,培养出符合国家培养目标和要求的、合格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庄超律师有丰富的环境法律、消防法律和行政法律实务授课经验,曾受邀为辽宁省生态环境厅、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深圳大学法学院、深圳市消防救援支队、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乌兰察布市生态环境局、通辽市生态环境局、抚州市生态环境局、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大连市生态环境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管理委员会等单位作行政执法和信访工作等方面的实务培训。
本次获聘为深圳大学法律硕士校外导师,庄超律师将继续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履职尽责,为培养优秀法律人才、助推行业发展贡献力量。
律师简介
庄 超
北京德和衡(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庄超,北京德和衡(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法治政府先行示范业务部主任;广东省律师协会行政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深圳市火灾防范专家库成员,深圳大学法律硕士校外导师,深圳市律师协会社会治理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深圳市环境监测协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委员。十五年法律工作经历,其中在行政机关从事执法、法制工作八年,长期专注于行政法律实务与政府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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