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齐鲁晚报与中国传媒大学人类命运共同体研究院共同举办的"青少年模式与青少年网络权益保护"研讨会在济南举行。北京德和衡(济南)律师事务所赵晓静律师应邀参加本次论坛,与来自社会各界嘉宾针对互联网短视频等服务平台设置"青少年模式"这一议题进行了深入而全面的讨论。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但近年来,校园欺凌、青少年沉迷手机、未成年人网络沉迷等相关问题频频进入公众视野,越来越受到关注。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于2021年6月1日正式生效,未成年人网络环境下的权益保护问题再次引发人们的关注和讨论。针对不同平台之间对于“青少年模式”的设置、实施力度的不同,以及“青少年模式”本身内容选取、呈现方式等问题,与会嘉宾进行了充分讨论。
赵晓静律师对《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新增的“网络保护”一章做详细解读。赵律师充分肯定了"青少年模式"在保护青少年网络权益方面发挥的正面、积极作用,并表示社会各界对于该模式已基本形成共识,应当支持其全面推广,但是,未来仍需要对平台进行规范,明确相关奖惩措施,以实现"青少年模式"的效果最大化,切实保护青少年网络权益。
网络时代,为传统的中国式教育带来了新的挑战。加强对未成年人上网的正确引导,需要家长尽可能把社会性和技术性手段结合起来,深入了解未成年人的网络生活,以沟通、协商和包容的态度帮助未成年人科学、合理地使用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