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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事务业务中心业绩盘点

2021-02-20

       01.艾默生过程管理(天津)阀门有限公司专项法律服务

       艾默生公司进口某设备,主管海关向其发送稽查通知书,称其商品编码申报存在错误,拟征收超过2000万人民币税款。客户对稽查部门商品归类意见有异议,但经多次沟通无果,遂聘请我团队协助其完成全部稽查应对工作。接受委托后,团队律师协助其系统整理了商品归类相关资料,并与主管海关归类部门、海关总署税管局展开多轮沟通,经过努力,涉案商品最终确定第三个商品编码。之后,团队律师又与稽查部门就补税计算方式和金额进行了深入磋商,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客户经济损失。虽然本案中,最终认定的商品编码并非与客户初始申报一致,但也否定了海关稽查部门初始认定的商品编码。客户对团队积极努力,穷尽渠道和途径帮助其确认商品归类的服务表示满意,也对稽查补税的结果表示理解。

       02.某科技有限公司走私犯罪案件辩护

       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涉嫌走私普通货物被北京海关缉私局立案侦查,侦查机关认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指示公司员工低报货物申报价格,制作虚假的报关单据,从黄埔新港口岸、浦江口岸和蛇口口岸等地走私进口铁氧体、屏蔽门、吸波材料、CCTV和转台等货物,偷逃国家税款,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本案的主要辩点包括涉案货物偷逃税款金额的计算、货物黑铁瓷砖的归类和适用税率存在错误等海关实务问题。律师在接受侦查阶段、审查起诉和一审三个阶段的委托后,通过详细阅卷,向公诉机关提出相应的辩护意见。代理律师运用其专业知识,质疑了涉案发票的真实性,并提出了采用付汇金额作为判断其真实成交价格的意见,代理律师提交了两次律师意见书后,检查机关要求侦查机关重新核算偷逃税款,本案侦查机关《起诉意见书》认定犯罪嫌疑单位偷逃税款506万元,经过团队律师的辩护,检察机关在《起诉书》中最终认定偷逃税款135万元,并提出量刑建议,建议判处被告单位罚金人民币140万至280万元,取得了良好的辩护结果,使得被告单位得以继续运营,避免了公司破产、几十名职工集体失业等悲剧的发生。

       03.某公司代理进口汽车专项法律顾问案

       宁波某平行汽车进口公司涉嫌低报价格走私,被宁波海关立案侦查,当事人代理平行进口宝马X5汽车2000多辆,对外支付汽车成交价款的同时,另行对第三人(中介机构)支付佣金每辆约5000美元,未向海关申报纳税,被海关查获。本案的关键问题是当事人对外另行支付的每辆汽车5000美元的费用,是不是构成汽车成交价款的一部分而故意隐瞒不报?我方律师介入之后,与海关缉私局办案人员进行了深入交流与沟通,排除了当事人低报价格的主观故意,排除了走私犯罪的构成,海关缉私局最终对当事人不移送起诉,对本案作撤案处理;另外,当事人支付的费用,属于卖方佣金,还是属于买方佣金?经过辩护律师的努力,最终将另行支付的每辆汽车5000美元的费用,认定为买方佣金,无需计入进口汽车的完税价格,不需要补缴税款,也不需要行政处罚,本案将完美结案。本案是涉嫌进口货物佣金低报价格违法案件的典型案例,在海关价格瞒骗案件中具有较强的代表性。

       04.某汽车特许权使用费纳税争议案件

       某汽车零部件供应商是德国汽车行业制造商,该企业已跃身成为全球五大汽车零部件供应商之一,并在中国境内拥有众多制造工厂。北京德和衡海关法律业务团队及时介入该公司的某工厂与当地海关的特许权使用费案中,与企业精诚合作,与海关充分磋商,历近二十多次团队集体会议,十余版法律意见,以团队的专业、专注、专才为企业取得了最佳磋商效果。团队提出的汽车零部件进口涉及到特许权费的相关认定标准,为海关和企业之间的类似争议解决提供了一定的方法和思路,并且为我方客户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法律效果。

       05.某名牌服饰进口特许权使用费主动披露案

       国内某知名企业向海关申报进口鞋类等服饰,除支付申报的货款外,另行通过非贸易渠道对外支付了商标权使用费,该商标权使用费未向海关申报,被海关税管局查获。公司委托我所海关业务团队处理此案。经过了解案件具体情况,律师建议企业向海关主动披露,认为企业对外支付的服务费构成了卖方出口销售该货物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条件,与进口货物有关,应计入完税价格,应当根据客观量化的标准,合理分摊补缴相关税款。

       服务费的计算按照协议中列明的服务费比例乘以产品的最初成本,服务费既包括商标许可费用,还包括不应列入完税价格的买方采购佣金和其他费用,我方经与海关磋商,将这部分费用从完税价格中予以扣除,此外,还扣除了国内研发的费用、商业折扣或数量折扣、实际退货产品或不合格产品等。

       因涉及到不同的税号,律师建议将适用同一税号的各款鞋的进口价格、最初成本、计提商标费等进行归并,再按各税号项下合计进口价格占进口总价的比重将企业对外支付的商标费进行分摊计征,同时向海关申请减免了漏缴税款的滞纳金。

       本案是关于企业主动披露案件的典型案例,海关业务律师对主动披露事项进行事先全面核实,准确判断问题性质,严格履行相关程序,保证企业确实能够享受到主动披露的优势和益处,并切实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不但减少了补税的金额,而且避免出现因企业处理不当,导致案件被行政处罚和被征收滞纳金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