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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和衡律师助力三峡新能源IPO项目通过证监会发审委审议通过

2020-12-21

       2020年12月17日,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新能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作为券商律师,为三峡新能源本次IPO项目提供了专业的法律服务。本项目律师团队由德和衡高级联席合伙人王晓芳律师、高级合伙人丁旭律师及项目组成员为陈念佳、陶秀芳、胡惠、张诗尧组成。

       三峡新能源主营业务为风能、太阳能的开发、投资和运营,其围绕“风光三峡”和“海上风电引领者”的战略目标,坚持规模和效益并重,实施差异化竞争和成本领先战略,努力打造产业结构合理、资产质量优良、经济效益显著、管理水平先进的世界一流新能源公司。

       三峡新能源目前注册资本200亿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约为89.57亿元,净利润为30.51亿元,资产总额过千亿。本次拟发行数量不超过85.71亿股,募集资金总额达到25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