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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海军律师受邀为上海市虹口区检察院作环境公益诉讼经验分享

2019-05-10

      日前,王海军律师受上海市虹口区检察院邀请,分享环境公益诉讼经验,受到检察官们的一致好评。


       王海军律师以环境公益诉讼实务问题与案例为主题,面向虹口区检察院检察官授课。在3个小时的时间里,王海军律师以自己从事环境公益诉讼律师的经历,以亲自代理的案件为切入点,对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沿革、以及环境公益组织选案标准、诉讼请求设计、赔偿资金使用等问题进行了剖析。

       王海军律师分享了在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前阶段,康菲漏油案对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积极尝试;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建立之初,腾格里沙漠案对原告诉讼主体资格审查的推动;以自然之友诉凯马汽车大气污染案为例介绍了环境公益组织的选案标准;以中华环保联合会诉新安化工建德化工二厂非法处置危废案为例详细讲解了环境公益案件如何设计诉讼请求;通过自然之友诉现代汽车大气污染案,介绍了赔偿资金的使用问题。


       王海军律师作为环境公益诉讼领域资深律师,拥有丰富的环境公益诉讼司法实践经验。2016年,王海军律师代理绿发会提起的腾格里沙漠系列案诉讼主体资格审查裁定被评为最高院公报案例,刊登于《《最高人民法院公报裁判文书选登》(201610/240:36)。



       王海军律师丰富的环境公益诉讼经验及生动的案例分享,也感染了在座的检察官们。会后,王海军律师与虹口区检察院检察官进行了深入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