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25日,由复旦大学主办的国际经济行政法系列丛书首发暨专题研讨会在上海中心大厦北京德和衡(上海)律师事务所举行,以新的理论成果贯彻“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的战略部署,献礼复旦120周年华诞。来自复旦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南京师范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上海政法学院、上外贤达学院、上海电机学院、上海社会科学院、加拿大奥斯古德法学院等院校,以及上海市司法局、国际公证联盟、相关法律实务部门的专家学者参会。
国际经济行政法系列丛书由复旦大学出版社于2025年4月出版,共包含三本专著。《涉外经济行政法体系建构与实践展开》由程天权教授、朱淑娣教授、蔡从燕教授、张圣翠教授、谭艺渊博士后研究员、万玲副教授等著。《金融法域外适用中的行政行为合法性》由朱淑娣教授、谭艺渊博士后研究员著。《国际贸易行政诉讼中的原告权益保障》由朱淑娣教授、罗佳博士著。
复旦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原党委书记、国际经济行政法圆桌论坛理事长程天权教授为系列丛书作总序。华东政法大学校长、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上海金融法制研究会会长叶青教授,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第八届理事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莫于川教授,以及中国国际法学会常务理事周洪钧教授分别为三本专著作序。
会议开幕式和丛书发布环节,由丛书编委会主任、国际经济行政法圆桌论坛主席、复旦大学法学院朱淑娣教授主持。
主持人:朱淑娣
一、开幕式嘉宾致辞
丛书编委会主任程天权教授在开幕式致辞中对叶青校长等领导,以及复旦法学院、复旦出版社、相关法律实务部门和优秀校友等提供的支持表示感谢。他认为,国际经济行政法学是应时而生的,基于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历史背景而产生;国际经济行政法学也是与时俱进的,围绕全球经济治理现代化、中国式现代化中的新实践和新问题推出新的理论成果。本套丛书三本专著的研究各有侧重,同时相互融合贯通,呈现出三个方面的共通点:研究站位上,注重“中国主体性”;理念导向上,追求“法治现代性”;价值取向上,强调“利益平衡性”。他指出,在新的起点上,在研究团队的深耕细作之下,在多元主体的帮助之下,应时而生、与时俱进的国际经济行政法学,一定能在“专精特新”的道路上阔步前行。
致辞人:程天权
复旦大学法学院院长、上海市法学会副会长杜宇教授在致辞中指出,复旦大学法学院国际经济行政法研究团队是中国最早系统从事该领域研究的主体之一,自2000年以来持续推进研究发展、提升理论辐射面,打造了国际经济行政法圆桌论坛学术品牌,推出了包括系列丛书在内的诸多学术成果。从历史维度看,系列丛书这一“新果实”孕育于复旦大学国际化办学传统,以及法学院海派学术的开放性传统之中。从战略维度看,系列丛书的体系化新成果紧扣国家涉外法治战略之需、时代发展之需。从实效维度看,要将国际经济行政法学的最新研究成果转化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新“养分”。未来,法学院将一如既往关心支持国际经济行政法学的发展建设。
致辞人:杜宇
复旦大学出版社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严峰博士在致辞中指出,国际经济行政法系列丛书基于跨学科研究的视角展开,涵盖了宪法、行政法、经济法、对外关系法、国际公法、国际经济法等部门法,从多个部门法交叉融合的视角构建了完整的理论逻辑。其内容与中国涉外法治实践紧密联系,涉及中国涉外经济规制中的金融规制、贸易规制等重点领域,为涉外经济行政法的研究与发展提供了重要指引。多年来,复旦大学出版社在弘扬中国学术思想、传播复旦原创成果方面积极作为,为学校人才培养、学科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本系列丛书的出版,是出版社深耕学术出版理念的又一次彰显和成果展示。目前,该丛书已列入上海市重点图书,希望后续能获得更多的奖项。
致辞人:严峰
受北京德和衡(上海)律师事务所主任金耀律师的委托,律所高级权益合伙人、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校外导师宋晓阳律师代表协办方致辞。近年来,德和衡律师所依托海外网络布局和涉外服务品牌建设,逐步打造国际化的法律服务高地。助力复旦国际经济行政法研究团队推出新的重要成果,也有助于德和衡上海办公室提升国际法律服务质量。个人作为复旦法学院的校友和法律实践者,在母校老师们的带领下开展相关研究工作,为系列丛书出版助力,共同探索学术理想与实务使命的共生关系,不断提升自身的法律实践能力与理论阐释功底。在母校迎来120周年校庆的美好时刻,与法律界学人、母校师友共襄系列丛书发布的学术盛举,深感荣幸。
致辞人:宋晓阳
二、国际经济行政法系列丛书发布揭幕
领导嘉宾程天权、叶青、杜宇、赵文斌、严峰共同为系列丛书揭幕。
左起:严峰、叶青、程天权、赵文斌、杜宇
丛书编委会执行主任、加拿大奥斯古德法学院谭艺渊博士后研究员对“丛书的组织实施及其理论观点”进行阐释。丛书的组织方面,呈现出“先立后破、协同创新”的总体特征,并具体表现在时间、空间、本体三个向度上。丛书对涉外法治、国际法治中经济规制法的重点问题进行体系化研究,其理论预设为:当代经济运行全球性与国家治理主权性之间的结构性矛盾,需要持续寻求多元兼顾、公平公正、合作共赢的规制法与协调法。基于三本专著的核心观点及其内容阐述,可将丛书的基本观点归结为:国际经济行政法是政府经济规制的国际协调法,通过对公权力进行规范和控制,保障私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跨国经济规制的合作与协调。
发言人:谭艺渊
三、专家对国际经济行政法系列丛书的点评
丛书的专家点评环节,由上海市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理事赵德关博士主持。
主持人:赵德关
华东政法大学校长叶青教授对专著《金融法域外适用中的行政行为合法性》进行点评:该书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聚焦制度型开放下的涉外金融法治建设问题,对中国建设金融强国、加强国家安全法治之战略部署所涉重大课题作出了较为深刻的理论回应。研究选题上,具有良好的问题意识,较好地切中金融法域外适用中的核心问题。研究方法上,具有跨学科研究特色,融合了法学、金融学、国际经济学、行政管理学等领域的理论资源。研究对象上,注重案例与制度相结合,让理论研究情景化、具象化。研究内容上,具有体系性和创新性,深入研究金融法域外适用中的行政行为在主体、权限、内容、程序四个维度上的合法性问题,以多维的分析论证探寻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实现路径。
发言人:叶青
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沈阳师范大学校长杨松教授对专著《涉外经济行政法体系建构与实践展开》进行书面点评:该书以“理论建构-制度设计-实践应用”为主线,聚焦涉外经济行政法的体系化建构与创新性实践,系统回答新时代涉外法治建设的重要实践问题和核心理论命题。突破传统部门法划分壁垒,将涉外经济行政法从国际经济法与行政法的交叉领域中独立出来,创造性地提出“涉外经济行政法”的双层内涵,并多角度解析其理论构造。研究覆盖贸易规制、金融安全、投资治理等传统领域,以及数据与数字经济治理等新兴领域,形成全方位的法律治理框架,坚持本土性、时代性与全球视野的统一。本书对涉外法治理论完善、涉外实践立法,涉外企业与法律实务开展,均有重要指导意义。
复旦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复旦大学法学院马忠法教授对专著《国际贸易行政诉讼中的原告权益保障》进行点评:该书抓住国际贸易行政诉讼中“原告权益保障”这一核心议题进行研究和论证,系统梳理了现行制度的缺陷,并以建设性视角提出了具有操作性的改革路径,为国际贸易司法建设贡献了思想资源和智慧。明确了国际贸易行政诉讼的内涵与功能,指出其不仅是解决行政争议的司法途径,更是国际贸易市场主体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手段。通过案例分析揭示当前国际贸易行政诉讼原告权益保障存在的诸多问题,剖析问题的成因,并从价值导向出发提出完善建议。总体而言,该专著为推动建立国际法领域更为公平公正的秩序作出了积极探索。
发言人:马忠法
四、专题研讨一:涉外经济行政法的体系构造
专题“涉外经济行政法的体系建构”研讨环节,由上海政法学院经济法学院副教授、数字法学研究中心商建刚主任主持。
主持人:商建刚
上海市总工会副主席赵德关博士的报告题目为“涉外法治的显要领域:涉外经济行政法”。从历史方位来看,涉外法治是“两个大局”相互交织激荡背景下,如何推进制度型开放,更好运用法律手段维护我国主权、安全与发展利益的时代答卷。从理论坐标来看,当前以世贸规则为基石的多边贸易体制及国际经济秩序正面临单边主义与保护主义的挑战,个别国家动辄用国内法来突破国际法。对此迫切需要超越传统国内法治与国际法治的二元界分,在遵从国际法与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前提下,创造性地运用国内法的涉外要素与能力来反击贸易霸凌。涉外经济行政法就是上述应对方案的制度表达,是涉外法治建设中的重要制度领域。
发言人:赵德关
西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刘彬副教授的报告题目为“涉外经济行政法的研究范式”。涉外经济行政法学是新文科建设兴起背景下的交叉学科,客观上要求法学内部两个二级学科——国际法学与行政法学——彼此间加强合作,相关研究范式的归纳更为复杂。行政法学中,何海波教授提出了“三足鼎立”的研究范式分类。参照此分类,涉外经济行政法学的研究范式可分为法政策学、法教义学、社科法学。当前,在法教义学范式层面,行政法学与国际法学(国际经济法学)“缺乏交集”的状态应引起重视。基于交叉学科融合的涉外经济行政法学将有大的作为空间,破解国内法(行政法学)与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学)之间缺乏合作的代沟问题。
发言人:刘彬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讲师路平新博士的报告题目为“宪法视阈下的涉外经济行政法”。“涉外”“经济”“行政”并非与宪法天然兼容,在不同历史、国别背景之下,宪法对待这三者的态度迥异。基于我国宪法作为“根本法”所做的三个决断,把握涉外经济行政法的宪法基础。其一,在“经济宪法”维度上,宪法规定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经济形态;其二,在“行政宪法”维度上,宪法规定了控权与授权并行的行政权形态;其三,在“涉外宪法”维度上,宪法作出了对外开放与维护主权相统一的决断。基于宪法所作的三个决断,以宪法为引领,确保我国“涉外”“经济”“行政”领域各项制度符合宪法并不断完善。
发言人:路平新
复旦大学涉外法治研究中心主任、复旦大学法学院蔡从燕教授的报告题目为“对外关系法视阈下的涉外经济行政法”。对外关系法的兴起是我国涉外经济行政法对于一般意义上的行政法的新发展。在该日益扩大的法律体系中,行政机关发挥着关键作用,因此对外关系法在很大程度上可称为对外关系行政法。与一般意义上的行政法以及以往的多数涉外行政法实践不同,近年来对外关系法实践直接或间接指向的是国家间关系。因此,在遵循行政法治化基本趋势的同时,行政机关在对外关系法中承担着维护国家主权、安全与发展利益的重要使命,因而拥有更大的裁量权,是对一般意义上的行政法或以往涉外经济行政法的重要发展。
发言人:蔡从燕
英国诺丁汉大学、美国波士顿大学访问学者,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张圣翠教授的报告题目为“涉外经济行政争议解决法的理论阐释”。涉外经济行政争议解决法的理论架构包括总体指导理论和具体争议领域的特殊理论。前者是对涉外经济行政争议的所有领域均有引领性的理论,主要包括多元化理论、比例理论、国家主权与主权让渡理论等。关于后者,涉外经济行政诉讼法的特别指导理论有诉讼类型划分说、权益保护论、实质解决争议说等,其中尊重当事方涉外条约法下权责、遵循正当程序的两种理论最值得关注;涉外经济行政仲裁法领域也有许多特别的理论,其中涉外经济行政争议仲裁性质的理论和意思自治理论应居首位。
发言人:张圣翠
五、专题研讨二:涉外经济行政法的实践展开
专题“涉外经济行政法的实践展开”研讨环节,由北京德和衡(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权益合伙人、金融合规与争议解决部主任宋晓阳律师主持。
主持人:宋晓阳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暨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袁勇教授的报告题目为“涉外经济行政法的重要来源:涉外经济行政立法”。在国际法的国内化与国内法的国际化交互演变进程中,涉外经济行政立法是享有涉外经济行政立法权的行政机关所进行的,规定涉外经济行政事务、调整涉外经济行政关系的立法。这类立法的主体是内国有权立法机关,目的是为了设立与调控涉外经济行政关系,成果是制定成文的涉外经济行政规范。内国有权立法机关通过制定涉外经济行政规范,能够发挥独特的国内法与国际法交互转化的功能。在成文法传统中,涉外经济行政立法是内国有权机关主动构建涉外经济行政新秩序与推进涉外法治建设的重要方式。
发言人:袁勇
重庆市律协数字经济专委会委员、重庆静昇律师事务所张翔律师的报告题目为“涉外贸易规制领域的行政法前沿论题:规范体系与司法救济”。涉外贸易领域行政法的研究对于解决贸易争端、提升我国涉外贸易领域法治化水平、保障我国经济主体在他国享有对等的贸易权益具有重要意义。但目前,涉外贸易领域的行政法理论研究尚欠成熟的体系构架,涉外贸易行政行为的司法救济机制也存在明显不足,具体表现为司法解释滞后、司法审查范围模糊、国际公约适用机制不明确、原告范围存在争议等问题,这将影响司法救济机制解决涉外贸易行政争议的有效性。
发言人:张翔
广西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科研助理李冠龙的报告题目为“涉外金融规制领域的行政法前沿论题:基于涉外金融安全视域”。涉外金融安全主要包含三个层面的内涵:维护国家金融主权安全、保护金融领域的海外利益安全,以及促进全球金融安全。涉外金融安全行政法制度是维护涉外金融安全的重要制度保障。中国涉外金融安全行政法制度建设已经取得了一定成果,但仍然存在法律基础薄弱、实体法授权不足、程序法缺失等问题。相应的完善对策为:立体式推进涉外金融安全行政法律化、强化涉金融外安全行政的实体法授权、完善涉外金融安全行政的程序法规则。
发言人:李冠龙
国际经济行政法圆桌论坛常务副理事长兼秘书长、上外贤达经济人文学院万玲副教授的报告题目为“涉外投资规制领域的行政法前沿论题:东道国涉外投资行政规制权的法律控制”。通过比较研究发现,在面临与外国投资者的利益冲突中,东道国的立法和制度改革体现了审查行为的法律基础强化、审查主体的专业化与独立化、审查标准细化以及审查对象范围明确化等趋势。对此,在国际(投资)法和行政法的双重理论视阈下,以利益平衡为视角,结合控权原理解读涉外投资行政规制权运行的规则。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双向兼顾下的涉外投资行政规制权需要有法律明确授权,遵行正当程序和行政比例原则。
发言人:万玲
上海市法学会金融法研究会副秘书长、上海市协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江翔宇博士的报告题目为“涉外数据规制领域的行政法前沿论题:基于数据出境规制视域”。涉外经济行政法在数据领域主要体现为数据跨境的监管、国家参与全球数据合作治理等。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2024年3月发布《促进和规范数据跨境流动规定》,对数据出境监管体系进行更新与完善。新规整体呈放宽趋势,对数据跨境的各类具体场景提供了较为明确的指引,对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跨境流动的认定及监管做了大量豁免性规定,明确不同种类数据的不同合规要求,降低了相关企业的合规成本,改善了对外开放的营商环境。
发言人:江翔宇
六、闭幕式
闭幕式由上海法学家企业家联谊会理事/副秘书长、复旦法律界同学会栗春坤副会长主持。
主持人:栗春坤
北京德和衡(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权益合伙人、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教育学院实务导师邢芝凡律师代表协办方致辞。德和衡是国内最早进行全球化布局的律所之一,也是海外分所规模最大的律所之一。上海办公室立足于中国涉外法治建设的前沿阵地,积极参与相关制度实践和理论研究。丛书立足于国际化的视野,通过跨学科研究、理论结合案例的方式展开,兼具理论与实务价值。同时,其给予法律服务行业一个启发:国际经济规制领域中的法律实务工作者应当通过理论研究深入理解跨国法律规范,并努力将之有效地运用于实践。
致辞人:邢芝凡
北京安杰世泽(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华东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校外导师连晏杰律师代表支持方致辞。律所结合自身资源和发展特色,为丛书的组织实施、发布会举办提供支持。个人作为复旦法学院1998级的本科校友,较早地参与到复旦国际经济行政法学研究工作之中,师长们严谨的治学精神,启迪人生发展。毕业后,在长期的法律从业过程中持续与研究团队保持互动,不断加强该领域中的理论与实践探索。值此母校120周年华诞之际,与母校的国际经济行政法研究团队一道,以系列丛书出版的方式献礼母校百廿华诞,具有特别的意义。
致辞人:连晏杰
上海至融至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华东政法大学国际调解研究中心研究员秦亮律师代表协办方致辞。本次会议是一场关于法律实践与理论的思想盛宴,这套丛书是其中的“主菜”,可以为法律实务工作者提供知行合一的指南。至融至泽律师事务所是一个年轻的法律团队,当理论需要实践对照、实践检验之时,当企业遇到规则“迷雾”之时,我们可以用实战经验为学界提供鲜活案例,为学术殿堂的建设添加实践素材。同时,祝愿这套丛书能在助力涉外经济规制、涉外法律服务、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过程中持续释放出思想能量。
致辞人:秦亮
复旦大学纪检监察研究院执行院长、复旦大学法学院刘志刚教授对会议进行总体点评:国际经济行政法系列丛书在选题上具有理论和现实意义。研讨会上,学术界专家主要围绕涉外经济行政法的理论体系展开多层次的阐释,实务界专家主要围绕涉外经济行政法的制度实践展开多维度的论述,有观点、有分析、有追问,充分展现了该领域的前沿性探索。在中国建构性的法律体系演进框架下,国际经济行政法学的探索历程,可以说是与党中央1997年提出依法治国基本方略、2014年布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2019年提出涉外法治建设等宏观背景相关联。同时,该领域的学术探索,给传统的部门法划分问题带来了新的思考。
总点评人:刘志刚
复旦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珠海复旦创新研究院院长赵文斌作总结讲话。他指出,国际经济行政学新成果的推出,离不开多元主体的智慧和资源支撑,是合力创新之举。他向长期以来支持学院发展的各界朋友和校友们表示感谢,并欢迎广大校友在母校120周年华诞之际返校,回忆往昔、展望未来。当前,法学院推进前沿性的学术研究布局,创新人才培养体系、强化项目抓手,深化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并推出法律博士项目,探索理论与实践兼具的高层次人才培养新路径。在2035年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目标的指引下,法学院将坚持开门办学的理念,加强对外合作及校友服务工作,在强强联手、合作共赢的基础上共同促进法学教育现代化。
总结人:赵文斌
会前,北京德和衡(上海)律师事务所主任金耀律师向程天权教授等领导嘉宾介绍了律所的业务领域、发展愿景和国际化布局,并结合全球化背景下的涉外法律服务深化、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工作,与复旦大学法学院杜宇院长、赵文斌书记探讨了“院所合作”的契合点。
左起:金耀、程天权
参加本次会议的嘉宾还有复旦大学法学院教学管理服务中心倪妮主任,复旦大学出版社社科编辑部刘月主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案件咨询专家徐吉平副教授、上海社会科学院国际问题研究所柯静副研究员,国际公证联盟中国委员张铮,上海法治报社理论部徐慧主任,孙秀丽博士、王骞博士、王雪松博士、李宇博士、平凡博士、周璟希博士,参与丛书工作的上海中联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丁钰律师、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沈其梅律师、上海至融至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江国强律师,以及参与丛书和会议统筹协调工作的张华、祝高,等等。
据悉,为广泛整合资源,促进跨组织、跨学科的协同创新探索,国际经济行政法系列丛书设立编委会架构。编委会主任由程天权、朱淑娣担任,编委会执行主任由谭艺渊、栗春坤、万玲担任,编委会副主任由商建刚、连晏杰、宋晓阳、秦亮、张翔担任。编委会成员包括(以姓氏笔画为序):万玲、孙秀丽、朱淑娣、江国强、李冠龙、张华、张圣翠、张翔、连晏杰、陈文清、宋晓阳、罗佳、祝高、秦亮、栗春坤、商建刚、程天权、路平新、谭艺渊。丛书的学术顾问由周洪钧、张圣翠、潘伟杰担任,法律政策与实务顾问由王骞、宋晓阳、邢芝凡、裴长利担任。
本次会议由复旦大学主办,复旦大学法学院、复旦大学出版社、国际经济行政法圆桌论坛承办,北京德和衡(上海)律师事务所、复旦大学法学院校友会协办,上海至融至泽律师事务所、北京安杰世泽(上海)律师事务所支持。本次会议同时作为复旦大学国际经济行政法圆桌论坛的第五次峰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