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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和衡(上海)律师所走访亚太国际仲裁院进行交流

2025-09-20

  9月18日下午,北京德和衡(上海)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高级权益合伙人于小强律师,高级权益合伙人、商事争议解决业务部主任邢芝凡律师,高级联席合伙人、日本业务团队执行主任吴强律师,高级联席合伙人程冰露律师,联席合伙人杨莉律师前往亚太国际仲裁院华东服务中心上海办公室走访交流,受到亚太国际仲裁院东南亚首席代表、东京办公室主任潘凌佶先生、日本办公室秘书长戴家捷先生等的热情接待,潘凌佶先生、戴家捷先生等对德和衡(上海)各位律师的到访表示欢迎。

  亚太国际仲裁院(新加坡),英文名称为"Asia Pacific International Arbitration Chamber (Singapore)",是由环太平洋国家和地区的仲裁专家联合发起,并在新加坡正式注册成立的国际仲裁机构。基于亚太国际仲裁院(新加坡)的管理和指导,目前已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设立了亚太国际仲裁院美国仲裁中心,在加拿大温哥华设立了亚太国际仲裁院加拿大仲裁中心,在澳大利亚悉尼设立了亚太国际仲裁院澳大利亚仲裁中心,在印度尼西亚雅加达设立了亚太国际仲裁院(印度尼西亚),在马来西亚吉隆坡设立了亚太国际仲裁院(马来西亚),在中国香港设立了亚太国际仲裁院香港仲裁中心,上述机构共同致力于为亚洲贸易合作以及中国与东盟国家间产生的各类商事争议提供高效、公正、经济、便捷的国际仲裁、调解等争议解决服务。潘凌佶先生同时介绍了在中国国内已经设立的华东服务中心南京、上海办公室和西南服务服务中心成都、重庆办公室的业务开展情况,尤其重点介绍了近期已经获得日本法务省批准在日本大阪成立的一般社团法人亚太国际仲裁院日本委员会的即将开业及仲裁规则制定、仲裁员、调解员培训等机构筹备、展业方面的情况。

  于小强与参与交流的各位律师分别介绍了德和衡律师事务所的总体概况、专业领域、律师团队以及日本业务团队等情况,并重点对德和衡具有优势的刑事业务、国际贸易与海关业务、跨境国际业务以及涉外争议解决等专业领域进行了详细说明。同时,也介绍了在东盟国家地区推进分支机构建设的进展,包括刚刚设立的印尼办公室和正在推进实体化建设的东京办公室等相关情况。

  双方围绕中国企业出海的法律实务需求,就跨境争议解决的方式、效果,国际仲裁中的适用法律、国际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以及刚刚公布的仲裁法修订的要点进行专业交流和探讨,并就如何发挥各自优势与专长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推广和合作进行了较为广泛深入的交流。双方一致认为,在东南亚(包括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等)及日本等重点国家和地区,双方业务存在高度重合与互补性,在市场营销布局及业务落地过程中,可通过资源共享实现协同增效、彼此赋能。双方达成共识并建议,后续将持续深化相互认知与信任,联合举办各类专业交流活动,以夯实合作基础,最终实现合作共赢与协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