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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健民律师精准辩护,涉嫌非法集资案当事人获不起诉决定

2026-02-26

  近日,由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上海所管理主任、金融刑事业务部主任陈健民律师担任辩护人承办的X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历经一年多的持续辩护与专业攻坚,某地检察院最终对涉案当事人X作出不起诉决定。在多重不利因素叠加的情况下,陈健民律师依托其专业的刑事辩护策略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自案件侦查阶段起,陈健民律师即第一时间依法介入,持续跟进案件进展。一方面协助当事人全面梳理、核实涉案资金流向与处置情况,系统整理并向办案机关提交资金兑付相关数据及证明材料;另一方面,陈律师围绕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核心问题,与办案机关保持专业、充分的沟通,结合当事人供述情况、认罪认罚态度等情节提交书面辩护意见,并检索大量类案裁判,为办案机关依法审慎处理案件提供了扎实的专业支撑。

  本案自陈健民律师接受委托之初,便面临多重不利情形,使得辩护工作遇到多重难关。

  1、涉案金额巨大,投资参与人众多,牵涉巨额资金往来

  本案涉案金额高达2600余万元,远超“数额巨大”法定标准,且涉及众多投资参与人,资金往来错综复杂。此类涉众型案件历来是司法实践重点打击对象,一旦形成社会影响,办案机关往往倾向于从严处理。

  2、涉案当事人系被抓获归案,无自首情节

  当事人X系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未被认定具有自首情节。在司法实践中,无自首情节意味着少了一个非常关键的法定事由,辩护工作只能依赖对案件事实、证据与法律适用的深度挖掘与精准把握,争取不起诉的难度显著增加。

  3、部分受害人情绪激动,强烈要求检察机关提起公诉,舆情与办案压力并存

  由于本案部分受害人对不起诉意见反应激烈,在审查起诉阶段多次向检察机关表达诉求,强烈要求提起公诉、严惩当事人。受害人的诉求不仅给案件处理带来一定的舆情压力,更让检察机关在作出不起诉决定时面临多重考量,成为本案争取不起诉的又一大障碍。

  上述任一因素,均足以对案件处理产生不利影响。但越是疑难复杂、压力巨大的案件,越能检验刑辩律师的专业能力与责任担当。该案不起诉结果的背后,是陈健民律师在经济犯罪领域中卓越专业素养与极致负责态度的集中彰显。这不仅是陈律师深厚的金融刑事辩护功底与丰富的实战经验之有力印证,更生动诠释了一名资深律师忠于委托、精于专业、敢于担当的职业追求与法治信仰。

  执业经历

  陈健民律师擅长金融机构大标的金融类民商事诉讼、新兴金融合规以及经济类、金融类犯罪刑事辩护、控告等,已代理诸多在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金融犯罪辩护案件、刑事控告案件、刑民交叉案件,其中包括多起公安部督办金融刑事案件,合计办理的刑事案件涉案金额上千亿元。同时,陈律师在重大金融争议解决案件代理中有诸多成绩,近年在各级法院累计代理金融、民商事诉讼案件标的金额数百亿元。

  陈律师先后受邀在上海市人民政府指导下的全球创业周中国站、上海市律师协会、安徽省律师协会、石家庄市律师协会、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平安银行、皖东商业银行、平安普惠、广东省商业保理协会、 广州市商业保理协会、深圳市商业保理协会、某百亿规模私募基金公司做主旨发言和办案经验讲座。曾就金融合规法律问题接受包括央视财经频道、银监会主管主办的杂志《中国农村金融》、《南风窗》等多家财经媒体采访、刊发金融类专业法律文章。

  陈律师曾获邀在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举办的金融犯罪刑事实务高级研修班授课,曾担任华东政法大学硕士论文答辩评委、并在多个高校担任兼职硕士生导师。

  2024年,陈律师受上海市浦东新区司法局组织公派英国剑桥大学访学研修,学习境外司法实务课程, 并参加为期一周的第 41 届剑桥国际经济犯罪研讨会。

  2025年,陈律师前往香港参加第三期“海牙国际法学院高阶课程”培训,获得海牙国际法学院、香港律政司、亚洲国际法律研究院联合颁发的【经济制裁与国际仲裁】培训项目学习证书。

  陈律师同时拥有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

  所获荣誉

  ◎ 2025LegalOne长三角杰出律师(银行与金融)大奖

  ◎ 入选2025ALB中国年度青年律师提名

  ◎ 承办的“保险公司诉银行金融合同纠纷案(案涉合同标的合计16.8亿元)”入选上海法院2024年度十大金融商事审判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