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下午,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业务中心、公司法业务中心、争议解决业务中心三大业务中心联合北京安徽企业商会,邀请了参与起草《建工司法解释(二)(征求意见稿)》法学专家,在北京银泰中心12层举办了对该“征求意见稿”的解读。本次研讨会采取内部研讨的形式举办,邀请了近50位建筑领域企业家、法律专家到场,共话行业发展新机遇、共破合规经营新难题。
会议由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业务中心总监杜和浩主持。

会议伊始,商会常务副会长许忠明致开场词。在致辞中表示,当前,全球经济面临贸易不确定性、地缘政治动荡、地产低迷、建筑行业增长乏力,行业监管日趋严格,合同纠纷越来越多,《建工司法解释(二)》新规落地,将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建筑行业健康发展,同时也对建筑企业在新的法律环境下经营、维权提出新的要求。商会始终紧扣会员需求,聚焦企业发展痛点难点,提前谋划各类“学习型”活动,助力企业在政策迭代中明方向、谋对策,在市场竞争中聚能量、共提升。

会议围绕征求意见稿的立法背景、条文逻辑及实务影响进行了系统分享。首先,从立法体系与合同效力切入,解读了新增合同有效性条款背后的鼓励交易原则,重点剖析了必须招标项目未招标的合同效力补正逻辑、起诉时点对效力认定的程序意义,以及“不应认定无效”与“当然有效”的实质区别。其次,围绕挂靠、转包、违法分包等核心争议,分析了挂靠费的处理、挂靠人如何通过事实合同关系突破合同相对性向发包人主张权利,以及实际施工人在不同情形下的请求权路径与限制。第三,聚焦工程价款结算,讲解了固定总价下的变更处理、财审结果不作为结算前置依据、质保金返还等实务难点。第四,系统梳理了优先受偿权的适用范围、行使期限、是否可转让、是否具有物上代位性等争议问题,并指出其与抵押权、利息起算点的冲突。第五,涉及程序与救济,包括代位权适用门槛高、情势变更条款使用谨慎、明确了EPC总承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专属管辖。第六,讨论了刑民交叉问题,强调新规要求违法线索移送但不影响民事案件继续审理,并对“应当移送”可能带来的程序滥用提出警示。最后,还触及了合同效力类型体系化、折价补偿请求权的性质、优先权法律地位未定等理论与立法衔接层面的深层问题。整场分享以条文为纲,贯穿立法原意、司法实践与企业合规应对,内容系统、务实、前瞻。

在交流互动环节,现场气氛热烈,参会企业家与法律专家们结合自身实务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踊跃向专家请教破题思路,专家对每一个问题都给予了细致深入的讲解。

互动环节结束后,德和衡合伙人会议主席黄振达作总结致辞。黄振达主席对参与新规起草的专家、北京安徽商会企业家及与会律师表示感谢。他指出,建设工程案件在最高人民法院审判中长期位居前列,反映出行业主体多元、法律关系复杂的特殊性,而《建工司法解释》从一到二的七十余个条文持续迭代,正是司法实践对行业乱象的回应与对商业规则的修正。他充分肯定研讨会成效,认为专家解读深入、答疑务实高效,体现了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并鼓励律师深耕专业、企业家主动适应新规、完善合规建设。

此次研讨会的成功举办,为建筑企业及相关从业者提供了一个前瞻性了解新规、深度交流合规策略的高端平台。德和衡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持续推出精品活动,邀请法学专家与实务大咖,为企业提供高质量的法律赋能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