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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立法监管动态
1.国家层面人工智能立法加速推进
2.工业和信息化部启动工业数据筑基行动
3.国家部门发布OpenClaw AI智能体安全风险预警
4.四部门联合印发《平台劳动规则和算法协商指引(试行)》
5.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广东省支持人工智能OPC创新发展行动方案(2026—2028年)》
6.“3·15晚会”:AI大模型遭“投毒”
7.北京启动“清朗京华·AI向善”专项行动重点整治五类涉AI领域网络乱象
8.多家公司因未履行算法安全主体责任被约谈
9.最高法民三庭庭长李剑:加大人工智能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国外立法监管动态
1.欧盟议会通过《人工智能法案》修正案:明确禁止“AI裸体生成器”并推迟部分规则生效
2.美国白宫向国会提交国家人工智能规则蓝图
3.欧盟与英国深化人工智能合作,共促负责任AI发展
4.加州拟立法严管职场AI,违规企业或面临高额罚金
5.美国联邦法官裁定,五角大楼将Anthropic列为“国家安全风险”的行政命令涉嫌报复
6.美上诉法院暂缓执行对Perplexity的禁令
国内立法监管动态
1.国家层面人工智能立法加速推进
2026年3月12日,司法部部长贺荣在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三场“部长通道”上表示,今年将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的法律法规制度供给,加快研究推进人工智能和低空经济等领域的立法。2026年3月初,全国人大常委会宣布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将加强立法研究。
来源:新华社
2.工业和信息化部启动工业数据筑基行动
2026年3月1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对外发布《关于启动工业数据筑基行动 开展面向人工智能赋能的高质量行业数据集建设先行先试的通知》,着力突破工业数据“采”“集”“用”瓶颈。
通知提出,到2026年底,培育一批行业数据合作联合体,建设重点行业数据可信互联平台,汇聚一批行业数据资源,攻关一批数据关键技术,研制一批工业数据标准,打造一批高质量、标准化、可流通的行业数据集,赋能一批行业大模型、工业智能体等应用落地。
实施主体方面,通知明确,聚焦数字化转型基础好、数据价值挖掘潜力大的制造业重点行业,依托重点行业企业、平台机构、先进制造业集群、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四类主体,推动成立一批联合体开展先行先试。
重点任务方面,通知提到,依托联合体建设重点行业数据可信互联平台,打造行业数据资源库、数据技术攻关库、工业数据标准库、高质量行业数据集库等四大资源库,并围绕研发设计、中试验证、生产制造等关键环节,开展行业大模型应用、工业智能体研发等场景落地。
此外,通知要求,有关方面要加大资源保障,积极争取“两重”等渠道资金支持。鼓励各地工信主管部门通过专项资金、政府奖励等形式支持先行先试工作。依托国家级人工智能开源社区,推动工业数据开源专区建设。鼓励联合体单位开展校企合作等。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
全文链接:
https://wap.miit.gov.cn/jgsj/xxjsfzs/wjfb/art/2026/art_3a68581fca0e42efa4659ec3fd423cb4.html
3.国家部门发布OpenClaw AI智能体安全风险预警
2026年3月11日至1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络安全威胁和漏洞信息共享平台(NVDB)与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相继发布安全通报,对开源AI智能体OpenClaw在工业及其他领域的应用风险发出预警。
OpenClaw是一款能够依据自然语言指令直接操控计算机完成定制化操作的开源AI智能体,具备持久记忆、主动执行等技术能力,正加速在工业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等环节部署。然而,通报指出,由于其存在信任边界模糊、权限控制机制缺陷及已发现80余个安全漏洞等问题,一旦被恶意利用,可能导致工业主机越权、生产流程失控、敏感工艺数据泄露等严重安全风险。
针对智能办公、开发运维、个人助手及金融交易等典型应用场景,NVDB平台联合业界提出了“六要六不要”的安全使用建议。核心措施包括:严格遵循最小权限原则,禁止授予系统管理员权限;将OpenClaw部署于独立隔离区,严禁管理端口直接暴露于互联网;仅从官方渠道下载并使用最新版本,审慎审查第三方插件;同时建立人工复核、操作审计等长效防护机制。
来源及全文链接:
网络安全威胁和漏洞信息共享平台
https://mp.weixin.qq.com/s/iBibKhHwn95pGqovJeQ0KA
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
https://mp.weixin.qq.com/s/RLCpMG64I9JenOnocIR31w
4.四部门联合印发《平台劳动规则和算法协商指引(试行)》
近日,中华全国总工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联合印发《平台劳动规则和算法协商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该指引旨在规范平台企业及其用工合作企业开展劳动规则和算法协商,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推动构建和谐稳定的平台用工关系,促进平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外卖骑手、快递员、网约车司机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是数字经济时代不可或缺的民生保障力量,但其工作面临劳动关系模糊、平台算法考核严苛等问题。指引基于相关劳动法律法规和近年来的工作实践,围绕劳动规则和算法,为平台企业建立与工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代表的协商机制提供了明确的操作规范。
指引聚焦劳动者急难愁盼问题,明确了协商的核心内容,包括订单分配、收入与抽成、工作时长与休息、时间预估与路线规划、考核与奖惩规定等重要事项。例如,在时间预估与路线规划中,强调要明确“算法取中”原则、合理设置时间预估模型,根据天气情况、道路和交通情况、物业管理等因素动态调整服务时限。
指引对协商代表产生和协商程序作出了规范性指导。明确协商代表的人数限制、组成结构、素质要求、产生方式和程序,以及劳动者代表在协商期间的合理补贴。协商程序上,明确协商以会议形式进行,并就议题选定、协商申请、答复时间、会议流程和协商成果的达成、协商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协调处理作出规定。
此外,指引着重强调协议的执行,明确了协商结果公示、建立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定期反馈协商执行情况、各地总工会应对履约情况进行监督等要求。
据悉,2025年,全国总工会积极联合有关部门,着力推动平台企业算法和劳动规则协商工作取得积极进展。15家平台企业开展了算法和劳动规则协商并签订专项协议,覆盖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逾2000万人,有效维护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促进了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
来源:新华网
全文链接:
https://m12333.cn/qa/spszp.html
5.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广东省支持人工智能OPC创新发展行动方案(2026—2028年)》
2026年3月16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广东省支持人工智能OPC创新发展行动方案(2026—2028年)》,大力支持人工智能OPC(One Person Company,一人公司)企业发展壮大,推动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互促共进,从产业培育、生态服务、人才支撑、要素保障等各方面,营造适应人工智能OPC创新发展的生态体系。2026年,先行培育10个具有引领效应的人工智能OPC生态社区,形成一批年营业收入超千万的优质企业。到2028年,建成百个人工智能OPC生态社区,培育千家标杆人工智能OPC企业,集聚万名人工智能OPC创新创业人才,将广东打造成为全国领先的人工智能OPC发展高地。
来源:经济观察网
全文链接:
https://cagd.gov.cn/v/2026/03/8822.html
6.“3·15晚会”:AI大模型遭“投毒”
央视3·15晚会日前曝光“AI投毒”灰色产业链。调查发现,有公司提供“GEO优化”服务,通过批量制造虚假评测文章并发布于网络,诱导主流AI大模型在回答用户问题时,将客户指定的商品甚至是虚构产品作为“标准答案”进行推荐。
该行为被称为“数据投毒”,其本质是利用海量虚假信息污染大模型的训练数据源,以达到商业操控目的。有服务商直言,客户宁愿花费数百万“投毒”,也不愿支付上亿广告费。
目前,监管部门已就涉事企业展开调查。专家指出,此类行为涉嫌违法,并会严重破坏AI的客观性与公信力。
来源:央视财经
7.北京启动“清朗京华·AI向善”专项行动 重点整治五类涉AI领域网络乱象
2026年3月17日,为进一步整治AI技术滥用乱象,切实维护清朗网络环境,促进人工智能技术健康发展,北京市网信办启动为期1个月的“清朗京华·AI向善”专项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重点整治五类突出问题:
一是严厉打击利用AI生成合成色情低俗信息。重点整治利用AI生成合成传播色情低俗、暴力血腥、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为AI“脱衣”恶意应用程序引流、售卖AI“脱衣”违规服务等违法违规信息。
二是坚决整治利用AI生成假冒他人侵权信息。重点整治未经权利人授权,利用AI换脸、声音合成、深度伪造技术手段,假冒运动员、演员、主持人、企业家等公众人物形象,用于商业营销、广告推广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坚决查处利用AI生成虚假谣言信息。重点整治利用AI技术,拼接篡改、恶意编造涉时政、民生、灾情、突发事件等信息,借热点事件移花接木、恶意伪造现场、伪造官方通报、恶意炒作等虚假不实信息。
四是从严整治售卖、教授“去AI标识”等行为。重点整治以牟利为目的,通过电商平台、社交平台、论坛贴吧、网盘群组等渠道,售卖、教授用于去除、篡改及隐藏AI标识的工具、软件、教程及服务。
五是督导平台强化AI生成合成内容识别、审核、处置能力。督促网站平台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提升AI生成合成内容技术监测、智能识别、溯源检查、快速处置能力。
北京市网信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依法依规从严推动专项整治,持续督导属地主要网站平台落实主体责任、细化工作举措、确保整治实效,积极营造风清气正、向上向善的网络空间。
来源:网信北京
8.多家公司因未履行算法安全主体责任被约谈
近日,三亚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现一公司在提供具有舆论属性或社会动员能力的算法推荐服务前,存在未按国家规定开展安全评估、未履行备案手续、可能生成有害信息等违法违规问题,对网络信息秩序和用户合法权益构成潜在威胁。三亚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网信部门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依法对该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责令其立即整改,全面落实安全评估要求并限期完成算法备案。
近日,无锡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在工作中发现,该市一公司通过API接口调用已备案大模型能力的形式向用户提供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但未履行生成式人工智能应用登记,也未按国家规定开展安全评估工作,对网络信息秩序和保护用户合法权益构成潜在威胁。
依据《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无锡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对该公司负责人依法进行约谈,责令立即下线生成式人工智能相关服务,并按照规定要求履行安全评估有关程序。该公司负责人表示将全面自查整改。
来源:网信海南、无锡网信
9.最高法民三庭庭长李剑:加大人工智能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2026年全国两会期间,光明网重磅推出《两会说“法”·庭长谈》系列访谈,特邀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李剑就高科技领域知识产权相关问题进行采访。
针对记者提出的人民法院如何通过司法裁判推动生成式人工智能的规范发展问题,李剑法官认为,在知识产权领域,人工智能数据训练使用他人作品是否构成合理使用、人工智能服务提供者的责任如何界定等问题,不仅在法律界颇具争议,也关乎人工智能产业未来发展,需要在法治轨道上安全、健康、有序发展。
一是注重平衡保护。知识产权是创新主体的“护身法宝”,又是影响公共福祉的“调节阀”,必须坚持统筹兼顾与利益平衡,处理好创新者、竞争者、消费者和社会公众等多元主体的利益关系。例如,人民法院在“奥特曼”案中,基于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服务的技术特点,强调应将服务提供者的注意义务控制在与其信息管理能力相适应的合理程度,明确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只有在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时,才受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制,为生成式人工智能产业留出了发展空间。
二是完善政策供给。最高法坚持发展和安全并重、促进创新和依法治理相结合,正在起草有关指导意见,助推人工智能健康有序发展。积极发布典型案例,通过个案总结司法规则,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促进涉人工智能纠纷源头预防、及时化解。
三是加强国际交流合作。人民法院积极开展人工智能领域司法保护国际交流合作。举办“中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讨会”,围绕人工智能生成物等议题展开深入研讨。参加人工智能和版权保护国际会议,来自中国、美国、日本、韩国等国家的法官、政府官员和科技产业界代表探讨了人工智能版权保护法律疑难问题。
来源:光明法治
国外立法监管动态
1.欧盟议会通过《人工智能法案》修正案:明确禁止“AI裸体生成器”并推迟部分规则生效
2026年3月26日,欧洲议会以569票通过了一项旨在简化《人工智能法案》的修正提案。该提案为法案关键条款设定了明确的生效时间表,并引入了新的禁令。
根据修正案,针对生物识别、关键基础设施等明确列出的高风险AI系统,其合规要求将推迟至2027年12月2日生效。对于已受欧盟其他产品安全法规管辖的AI系统,生效日期则为2028年8月2日。此外,生成AI内容的水印标记规则合规期限设定为2026年11月2日。
修正案的核心内容之一是明确禁止“AI裸体生成器”系统。该类系统能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利用AI生成或处理与可识别真实人物相似的露骨或亲密图像。但配备有效安全措施以防止生成此类图像的系统可获得豁免。
修正案明确在必要范围内允许企业适度使用个人数据来修正算法偏见。
为扶持企业发展,同意将支持措施扩展至规模稍大的“中小型中型企业”。同时,为避免监管重叠,对于医疗设备、无线电设备等已有专门法规管辖的产品,其AI义务的严格程度可予以降低。下一步,欧洲议会可就此与欧盟理事会展开谈判,以形成法律的最终文本。
来源:European Parliament
全文链接:
https://www.europarl.europa.eu/doceo/document/TA-10-2026-0098_EN.pdf
2.美国白宫向国会提交国家人工智能规则蓝图
2026年3月20日,白宫正式向国会提交了一份人工智能监管框架提案,主张通过国会立法建立一套联邦层面的“轻触式”监管体系。该提案核心是联邦法律优先适用于AI模型的开发监管,以避免各州监管不一阻碍创新。提案请求国会允许各州保留保护儿童的法律,包括禁止AI生成的儿童性虐待材料的法律。
舆论普遍认为,该提案在国会难以获得民主党人的支持,跨党派立法前景渺茫。
来源:Politico
全文链接:
https://www.whitehouse.gov/wp-content/uploads/2026/03/03.20.26-National-Policy-Framework-for-Artificial-Intelligence-Legislative-Recommendations.pdf
3.欧盟与英国深化人工智能合作,共促负责任AI发展
2026年3月3日,欧盟发布文件梳理了英国退出欧盟以来双方在人工智能领域的持续协作进展。文件指出,虽然欧盟与英国在AI监管路径上有所不同,但双方均致力于推动负责任的人工智能发展。
文件表明双方共同签署《欧洲委员会人工智能框架公约》,遵循经合组织(OECD)人工智能原则,参与国际AI安全报告编制,并协同推进高级AI能力的测量与评估方法论研究。此外,双方还通过欧洲标准化机构共同开展人工智能标准制定工作。
来源:DataGuidance
全文链接:
https://www.europarl.europa.eu/thinktank/en/document/EPRS_ATA(2026)785655
4.加州拟立法严管职场AI,违规企业或面临高额罚金
加州一项名为《AB 1898法案》(简称“法案”)的立法提案引发广泛关注。法案要求使用人工智能工具进行招聘、管理或监控员工的加州雇主履行通知和透明度义务:在部署任何“职场AI工具”前,雇主必须:必须提前至少90天向受影响的员工及工会提供详细的书面通知,并获得员工签名确认后方可部署使用相关工具。通知内容必须涵盖工具用途、对雇佣决策的影响、收集的数据类型、供应商信息、任何工作量配额及不达标的后果,并进行风险评估总结。
雇主需在2028年2月1日或之前首次向员工提供正在使用的所有AI工具清单,之后每年提供一次,并说明是否存在岗位替代影响。
若雇主违反规定,将面临每名员工每次违规最高500美元的罚款,劳动者亦可提起民事诉讼。法案旨在解决AI工具普及下员工知情权不足的问题,目前相关立法程序仍在推进中。
来源:The National Law Review
5.美国联邦法官裁定,五角大楼将Anthropic列为“国家安全风险”的行政命令涉嫌报复
2026年3月26日,美国旧金山一位联邦法官作出裁决,暂时叫停了五角大楼即国防部对Anthropic施加的“国家安全风险”定性。该命令可追溯至2023年5月,由特朗普执政时期的国防部下达。Anthropic在法庭上指称,该命令是因其公开讨论其AI技术的潜在风险与使用伦理,而遭到的惩罚。法官认可了这一主张,认为政府很可能违反法律程序,且其行为构成对该公司言论的报复,因此批准了初步禁令。
在案件完成全面审理之前,五角大楼将Anthropic列为“国家安全风险”的行政命令不得执行。本案折射出在人工智能监管领域,科技公司、国家安全诉求与言论自由之间的持续紧张关系。
来源:The Washington Post
6.美上诉法院暂缓执行对Perplexity的禁令
2026年3月18日,美国第九巡回上诉法院发布了一项紧急命令,暂缓了此前地方法院针对人工智能公司Perplexity的禁令。该禁令原本禁止Perplexity通过其AI购物助手“Comet”访问亚马逊网站。
此前,亚马逊于去年11月起诉Perplexity,指控其AI工具未经授权访问网站、抓取数据,并对客户数据安全及广告业务构成威胁。3月9日,加州北区联邦地区法官批准了亚马逊的请求,对Perplexity发出了初步禁令。
Perplexity随即提起上诉,并请求在上诉期间暂停执行该禁令。公司辩称,禁令会对其业务和消费者造成“毁灭性伤害”,并重申“用户有权选择自己想要的AI”。上诉法院目前已批准了这项“行政暂缓”令,这意味着在法院进一步审议其长期暂停执行请求期间,Perplexity的AI工具可暂时恢复在亚马逊平台上的运行。
亚马逊在诉讼中强调了对数据安全和广告计费系统的担忧,而Perplexity则反驳称诉讼缺乏法律依据,是阻止用户使用其工具的“霸凌战术”。
来源:CNBC、Reut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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