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经历:
李子臣律师毕业于山东大学,拥有法律硕士学位。现为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律师。
李子臣律师擅长各类资本市场典型业务,自从事证券法律业务以来,先后为多家企业改制、首发上市、企业重组并购、债券融资、新三板挂牌等提供法律服务。
代表案例: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
1、已发行成功:邦基科技(证券代码:603151)、云路股份(证券代码:688190)、鸥玛软件(证券代码:301185)
2、在办境内项目:(1)某智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某文具用品有限公司;(3)某节能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再融资和并购业务:
1、高测股份(证券代码:688556)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项目;
2、日辰股份(证券代码:603755)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
3、联科科技(证券代码:001207)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
4、丰元股份(证券代码:002805)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项目。
上市公司常年顾问业务:
高测股份(证券代码:688556)、日辰股份(证券代码:603755)、联科科技(证券代码:001207)、云路股份(证券代码:688190)、邦基科技(证券代码:603151)、丰元股份(证券代码:002805)、英派斯(证券代码:002899)、汉缆股份(证券代码:002498)、汇金通(证券代码:603577)、天能重工(证券代码:300569)、伟隆股份(证券代码:002871)、国林环保(证券代码:300786)等。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业务:
日辰股份(证券代码:603755)股票期权股权激励;伟隆股份(证券代码:002871)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 联科科技(证券代码:001207)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
债券业务:
1、2023年青岛市政府专项债券项目;
2、江苏杰瑞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