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国奇

分所合伙人 所执行主任

乌鲁木齐 

1899927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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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与培训

2004 年 9 月至 2008 年 6 月,石河子大学法学专业学习,获法学学士学位;
2014 年 3 月至 2017 年 1 月,新疆大学法律硕士(在职),获法律硕士学位;
2018 年 4 月,天津大学“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环境法律能力提升培训”结业;

执业经历

2004年9月至2008年6月,在新疆石河子大学法学专业学习,获法学学士学位;
2008年7月至2009年7月,新疆天业(集团)天辰化工有限公司法务;
2009年10月至2010年9月,新疆新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实习律师;
2010年10月至2016年1月,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科员、助理检察员;
2016年1月至2016年11月,新疆环境保护厅环境监察总队环境监察员;
2014年3月至2017年1月,新疆大学在职法律硕士,获法律硕士学位;
2016年12月至2024年1月,新疆新天律师事务所(2018年5月取得律师执业证);
2024年1月至今,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北京德和衡(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律师;

代表案例

常年担任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十二 师司法局、吐鲁番市、鄯善县、高昌区、托克逊县生态环境局法律顾问;
 常年担任新疆宏发铁合金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顾问;
新疆长乐锰业有限公司法律顾问;
新疆万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法律顾问;
新疆文创工程爆破有限公司法律顾问;

荣誉

2019年荣获新疆律师协会直属分会“优秀共产党员”;
2019-2022年担任新疆律师协会公益法律委员会委员;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成立大会会员代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一届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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