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与培训
石河子大学本科学士
执业经历
2005年-2010年 新疆兵团某中级人民法院 书记员
2011年-2014年 新疆兵团某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审判员
2015年-2016年 新疆兵团某基层法院刑庭负责人(挂职)
2016年-2018年 新疆兵团某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审判员
2018年-2021年 北京盈科(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
2022年-2024年 北京盈科(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 第一党支部书记、合伙人
2025年至今 北京德和衡(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 党支部书记、高级合伙人
代表案例
王某某涉嫌强奸罪一案 检察院不起诉
吴某超涉嫌盗窃罪一案 检察院不起诉
刘某涉嫌敲诈勒索罪一案 检察院不起诉
楼某平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一案 法定刑10年以上,最终判处有期徒刑2年
新疆阿勒泰地区行署与新疆某上市公司煤制气项目诉讼案(诉讼标的40亿人民币)
新疆某上市公司与新疆银行保证合同纠纷案(最高院再审,挽回损失2000余万元)
乌鲁木齐市某区美丽乡村ppp项目诉讼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