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取得北京大学法学学士学位
2009年,毕业于荷兰鹿特丹依拉斯姆斯大学,取得商、公司与海事法法学硕士学位,专业方向海商法
胡律师在保险法律服务领域深耕15余年,长期专注于保险合规、保险资金运用及相关争议解决业务,对境内外保险监管规则、资金运用实务以及相关争议处理具备深厚的专业积累,服务覆盖多家境内外知名保险机构、保险资管公司及大型企业,能够为客户提供全流程、高水准的保险法律解决方案。特别的,在加入德和衡之前,胡律师在知名国际律所贝克∙麦坚时的中国联营方担任合伙人职务,在跨境合规、跨境资产处置及争议处理等方面拥有丰富的实操经验,并拥有全球法律服务资源,能够为客户提供覆盖境内外、全链条的专业保险法律服务支持。
此外,胡律师在船舶建造及相关国际仲裁领域同样拥有丰富的经验。
保险与资产管理、争议解决
保险与合规
为泰康集团、泰康人寿、泰康在线、合众人寿、和谐健康、国寿投资、招商信诺等保险机构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为某国内保险公司申请香港寿险牌照提供法律服务。
为某国际资产管理公司就其投资国民养老公司提供法律服务。
为MetLife为其境内保险合资公司提供IT业务外包提供咨询意见。
为Allied World就其与中国保险公司合作理赔香港车辆在大湾区的事故提供法律服务。
为万通保险在中国的TPA 安排提供法律意见。
为中银人寿就其在部分应用上推广社交平台的合规问题提供法律意见。
为FuSure 赋诚再保险就医疗保险第三方管理(TPA)的业务模式、代表处设立等事宜提供法律服务。
为美国信诺关于境内公司增资等相关事宜提供咨询意见。
为Hopper 就某产品是否违反中国保险监管规定提供法律意见。
为中信欧洲董责险保险签署相关事宜提供法律意见。
为保时捷某洗车销售公司申请兼业代理牌照、促销活动合规性等事宜提供法律意见。
为SunLife定期梳理更新中国保险监管的相关规则。
为ManuLife Bermuda保险产品分销的合规性提供法律意见。
为Prudential保险产品宣传的合规性提供法律意见。
就多宗交易项下中信保保证保险的效力是否符合新加坡相关要求向新加坡DBS提供法律意见。
为某新加坡公司税务筹划提供法律服务。
就香港、新加坡、卡塔尔等法域基金管理人、基金设立等事宜提供法律服务。
保险资金运用
债权项目
作为国寿投资某风电债权计划的独立监督人提供相关法律服务。
为国寿资产发起设立天津地铁债权投资计划提供法律服务。
为国寿资产发起设立陕西有色债权投资计划提供法律服务。
为平安资管发起设立平安—北京经开数显产业园债权投资计划提供法律服务。
为平安资管作为受托人发起设立“国电山东债权投资计划”提供法律服务。
为平安资管发起设立的延安城建、未来能源、河南交投等债权投资计划提供法律服务。
信托项目
为国寿资产投资百瑞信托-天津地铁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提供法律服务。
为泰康资产投资北京信托-首开股份(锦星财富103号)信托计划提供法律服务。
为泰康资产投资中信信托_珠海华发(聚鑫35号)信托计划提供法律服务。
为太平资产投资交银国信-汇利12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提供法律服务。
为太平资产投资交银国信·稳健229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提供法律服务。
为泰康资产投资国投泰康信托·信天翁208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股权项目
为华泰资产、华泰寿险、华泰财险投资华淳保信股权基金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为华泰资产受让华泰集团持有的中保投基金份额相关事宜提供法律服务。
为华泰资产、华泰寿险、华泰财险投资马鞍山华淳保信智新股权基金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为平安基础发起设立新型基础设施基金及其对外投资提供法律服务。
为太平资产投资设立保险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并发起设立保险私募基金提供法律服务。
为合源资本保险私募基金投资嘉寓河北万鑫能源公司、福州公司、乐陵公司、临邑等系列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资产处置与争议解决
为某香港公司的债务争议与清盘提供法律服务。
为某香港公司与BVI公司的债务争议提供法律服务。
为某香港公司对债权人发出的法定要求偿债书在香港申请禁制令提供法律服务。
为某公司投资开曼基金的退出、基金延期等事宜提供法律服务。
为境内公司的香港投资争议的风险处置及诉讼相关事宜提供法律服务。
为和谐健康购买某债券违约的差额补足增信的相关争议提供法律服务。
为某国内保险公司境外认购股票相关争议提供法律服务。
为恒大人寿投资深圳大鹏新区宝鹰城市更新项目项目公司违约相关事宜提供法律服务。
为恒大人寿股权退出河源远翔事宜提供法律服务。
为恒大人寿投资的臻道57号、粤宝信托计划贷款违约事宜提供法律服务。
为恒大人寿投资徐州苏宁置业、镇江苏宁置业等项目违约事宜提供法律服务。
为恒大人寿投资融创财富的股权加债权违约事宜提供法律服务。
为恒大人寿投资广田高科的资金占用费违约事宜提供法律服务。
为恒大人寿投资深圳勘察研究院违约事宜提供法律服务。
为恒大人寿投资广州官泰实业有限公司违约事宜提供法律服务。
为长江养老投资中民投资信托计划的贷款违约事宜提供法律服务。
为某外资汽车零配件企业的火灾保险事故的理赔提供法律服务。
为某上市公司保险代位追偿案件提供法律服务。
在某汽车生产企业因天津爆炸事故与某保险公司的保险合同纠纷案中,为某汽车生产企业提供法律服务。
在万得汽车等多起董责险保单项下的美国集体诉讼、内地诉讼代表人保财险等多家保险公司并为其提供法律服务。
在人保财险特险部承保中海油海上钻井平台HYSY161平台火灾理赔案中,为中国人保财险提供法律服务,案件涉及到工程建造保险与营业险。
在美亚广东分公司与广东格兰仕集团产品责任险纠纷案中,作为美亚代理律师提供法律服务。
在人保财险上海分公司、中银保险上海分公司和民安财产上海分公司与万得汽车的董责险纠纷案中,作为人保的代理律师提供全程法律服务,此案为国内第一起董责险纠纷诉讼。
在人保财险南京分公司、宝庆船务有限公司与台州市港泰海运有限公司船舶碰撞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为人保财险南京分公司提供法律服务,本案由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
在国寿财险及其浙江省分公司与浙江奥圣航务工程有限公司海上保险合同纠纷案中,担任国寿财险的代理人,本案标的额5000余万元,由天津海事法院受理。
在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与丹麦马士基(Maersk)的船舶建造仲裁案中,作为大连船厂的中方代理律师提供相关法律服务,此案由伦敦海事仲裁员协会仲裁。
山东蓬莱中柏京鲁船业有限公司与希腊Laskaridis的船舶建造仲裁案中,作为京鲁船厂的中方代理律师提供相关法律服务,此案由伦敦海事仲裁员协会仲裁。
2024年、2025年 钱伯斯大中华区 保险领域(中国律所)潜质律师
参与编写原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编著的《大资管法律风险与争议解决对策》
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第三届法律与合规专业委员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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