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年来,IP联名大火,成为企业添附影响力,提高市场竞争力的重要营销模式。品牌通过与其他品牌的合作,研发新产品,创新服务模式,吸引了大批消费者为IP买单,成功实现合作企业双赢。IP联名涉及知识产权授权许可问题,其中包括商标、专利、著作权、商业秘密,企业在实施IP联名前,需要对意向品牌的知识产权权利基础有充分了解。本文将分析IP联名过程中需要关注的知识产权合规问题,帮助品牌有效规避IP联名的知识产权法律风险。
关键词:IP联名 知识产权合规。
一、IP联名的概念及意义
IP联名是指不同行业或领域的企业或品牌之间,通过合作、授权等方式,共同推出具有双方特色的产品或服务,IP联名具有以下意义:
1. 扩大市场份额,通过IP联名,企业或品牌可以借助合作方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扩大自己的市场份额和销售额。这种合作模式可以帮助企业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获得更多的曝光度和关注度。
2. 实现资源共享,IP联名可以实现资源共享和互利共赢。通过与不同的IP合作,企业或品牌可以借助对方的资源,如渠道、人才、技术等,以实现自身的快速发展和成长。
3. 增强创新能力,IP联名可以增强企业或品牌的创新能力。在与不同的IP合作过程中,企业或品牌可以获得更多的创意和灵感,以推出更加新颖、具有竞争力的产品或服务。这种合作模式可以帮助企业或品牌更好地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和提高市场竞争力。
企业选择IP联名时,除考虑上述优势外,还需要特别关注联名的尺度及频率是否会对企业核心竞争力产生影响。以茅台为例,其董事长近日宣布,将停止一切“+茅台”周边产品的开发。茅台先后与瑞幸、德芙联名,酱香拿铁宣传效果显著,但茅台酒心巧克力的热度就削弱很多。究其原因是大众出现审美疲劳,IP联名可以让消费者产生短暂的新鲜感,但频繁联名就可能损害企业形象。茅台稳坐我国白酒行业第一把交椅,其不仅是消费品,更是奢侈品,作为在重要场合宴请、款待的佳品,茅台酒需要坚持产品回归主流路线的战略定位,以体现其独特的文化内涵和品牌价值。因此,企业在IP联名的过程中,需要注重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和品牌形象,避免因为联名产品的误导损害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应重点关注发展的战略目标,是否确有联名之必要,在不损害企业内核的情况下,进行有效的IP联名合作。
二、实施IP联名前的准备工作——调查意向品牌的知识产权权利基础
在实施IP联名之前,准备工作是至关重要的。除了确定合作的意向、商讨合作细节、选择经营模式之外,还需要对意向品牌的知识产权权利基础进行深入的调查。只有了解了意向品牌的知识产权权利基础情况,才能更好地规避风险、保障合作的顺利进行。
知识产权权利基础是IP联名合作的重要保障,它涉及到品牌形象、企业名称、商品标识等方面。在进行IP联名合作时,必须确保所使用的知识产权权利是合法、有效的,并且没有被侵犯或侵犯第三人在先权利的风险。因此,在实施IP联名前,应该对意向品牌进行全面的知识产权权利基础调查。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商标注册情况:检查意向品牌是否已经在目标地域注册了商标,以及商标的注册状态和有效期。
2. 专利申请情况:检查意向品牌是否已经申请了相关专利,以及专利的状态和有效期。
3. 著作权登记情况:检查意向品牌的相关作品是否已经进行了著作权登记,以及登记的时间和有效期。
4. 域名注册情况:检查意向品牌的域名是否已经被注册,以及域名的注册状态和有效期。
5. 侵权风险评估:对意向品牌的知识产权权利基础进行全面的评估,包括是否存在侵权风险、是否有可能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权利等。
三、明确IP联名的授权范围
授权的知识产权标的,双方还需明确IP联名的授权范围、合作经营模式等,包括:
1. 授权对象,如特定的商品、服务、形象等。
2. 授权期限,使用IP的起止时间,以便双方在合作有效期内充分使用IP联名,使得品牌价值最大化。
3. 授权范围,知识产权具有地域性,必须明确授权的地理区域,避免知识产权侵权。
4. 使用方式,如产品类别、产品包装、广告宣传、销售推广渠道、线上线下活动等。
5. 费用约定:双方应当明确约定IP授权的许可使用费用,以及合作产品或服务的销售提成比例,明确结算金额、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
6. 保密条款:IP联名创作过程中,双方设计、开发、宣传、销售等人员都会参与其中,各阶段人员都有知悉对方商业秘密的可能。因此在合作过程中,双方工作人员都需严格保守商业秘密,避免IP联名信息外泄,损害双方利益。
四、IP联名过程中产生的新知识产权归属问题
在联合开发过程中,往往会产生新的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可能会出现对于某一特定部分或整体创意的归属权的争议,如合作双方的协议约定不清,或者一方未经许可使用另一方的创意或成果,将带来新知识产权归属纠纷。那么新知识产权的归属问题该如何解决呢?
第一种方法是在合作之初就对知识产权的归属问题进行充分的协商和约定。可约定属于一方所有或共同拥有,如共同拥有,可约定如何使用、收益分成等。此外,双方还可就新知识产权约定保密条款,避免任意一方泄漏或出让给第三方,导致新知识产权品牌效应下降,双方整体利益受损。
另一种解决方案是成立项目公司,以项目公司的名义开展合作。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可以通过公司章程或协议约定新知识产权的归属。同时,项目公司是利益共同体,其成立也可为双方确立合作关系打下坚实的基础。以茶饮集团香飘飘旗下的兰芳园品牌与瑞典燕麦植物基品牌欧力Oatly的合作为例,双方推出一系列联名款奶茶产品,由于分别采用双方的制茶和燕麦奶技术,乳糖不耐受的消费者也能品尝到具有鸭屎香风味的奶茶。该合作强调的就是奶茶配方,即专利技术。关于该联名合作的知识产权归属问题,双方成立了项目公司开展业务合作,期限长达20年,协议约定“框架协议项下双方合作的饮料产品的配方、工艺及知识产权以及知识产权申请权均归项目公司所有”。[1]
五、结语
总之,IP联名能够为企业注入新的活力,企业应在完善自身知识产权权利的基础上开展对外合作,根据自身产品特点、受众群体、销售范围、时下热点等,对当下大热IP进行充分调研,与合作品牌接触,了解其IP特性、权利基础、授权范围、授权使用价格等要素,综合考量后决定最适合自身企业的IP联名。企业应对相关的知识产权法律问题进行评估分析,并审慎评估其他层面的法律风险,以取得最佳联名效果。
注释:
[1]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2022年10月18日。
作者简介
刘耕辰
高级合伙人
刘耕辰,北京德和衡(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德和衡知识产权业务中心总监、上海办公室联席管理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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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丹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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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丹怡,北京德和衡(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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