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视点

田小皖、相敏、徐林:币圈求生手册——虚拟货币投资与借贷的法律应对

2025-08-11

  一、 虚拟货币平台“端盘子”,投资者如何应对?

  1.一场“高回报”的噩梦

  李明是一个普通的上班族,平时对虚拟货币有些兴趣,但并不是资深玩家。一次偶然的机会,他在一个金融交流群里看到了有人推荐一个名叫“Crypto Sky”的投资平台。这个平台宣传自己是“全球领先的虚拟货币投资平台”,依托“顶级区块链技术”和“国际化的交易团队”,为投资者提供“低门槛、高收益”的虚拟货币理财方案。

  李明被平台的宣传吸引了。平台的广告词看上去特别诱人:

  “每天稳定收益1.5%,月收益高达45%!”

  “复利滚动,稳赚不赔!”

  “顶级风控团队保驾护航,安全可靠!”

  “邀请好友加入,额外享受20%返佣奖励!”

  李明起初有些怀疑,但他在群里看到不少人晒出自己在“Crypto Sky”上的盈利截图,有人分享说一个月就赚了十几万,还有人表示自己通过平台的“推荐奖励”,几乎“躺着赚钱”。在大家的吹捧下,李明心动了。

  他决定先小试牛刀,投了1万元人民币。平台界面看上去十分专业,投入资金后,账户里立即显示出了等值的USDT,还显示出每天的收益数据。第二天,李明发现账户里果然增加了150元收益。更让他惊喜的是,他成功提现了这笔收益,资金很快就打到了他绑定的银行账户。

  “Crypto Sky果然靠谱!”李明对这个平台的信任感大大提升。

  看到收益这么稳定,李明开始加大投入。他陆续追加了20万元人民币,还拉上了几个朋友一起投资。由于“Crypto Sky”推出了“推广奖励机制”,李明在朋友的投资中还能获得一定比例的返佣,短短几个月,他的账户余额已经显示高达50万元人民币。

  李明对这个平台的信任度越来越高,甚至开始辞职,专职在家“炒币”和“拉人头”。平台的推广文案也越来越夸张:

  “买得越多,赚得越多!”

  “会员等级越高,收益越高!”

  “未来冲击全球前三大交易平台!”

  李明开始鼓励身边的朋友和亲戚一起投资。他甚至动用了自己的房产抵押贷款,将全部积蓄都投入到“Crypto Sky”中。

  然而,就在李明沉浸在赚钱的喜悦中时,意外发生了。

  一天晚上,李明准备登录平台查看自己的账户,发现网页突然无法打开,App也无法正常登陆。他以为是网络故障,便在群里询问情况,结果群里一片混乱:

  “是不是系统维护?”

  “我提现失败了!”

  “有人知道客服怎么联系吗?”

  “我的账户突然清零了!”

  李明这才慌了,赶紧联系平台客服,但客服早已“失联”。他去社交平台搜索“Crypto Sky”,发现已经有人在曝光:“Crypto Sky”涉嫌非法集资,平台负责人已被警方立案调查。

  李明瞬间瘫坐在地上,双手发抖,眼前一片漆黑。他这才意识到,自己陷入了一个彻头彻尾的骗局。更可怕的是,他投入的资金早已被转移至海外的钱包,追踪难度极大。他的房子因为抵押贷款即将被银行拍卖,朋友和亲戚也在追问他什么时候能拿回本金……李明苦苦哀求,但对方只留下一句话:

  “区块链的世界里,亏了就是亏了。”

  最终,李明选择报警,警方介入调查,但“Crypto Sky”早已人去楼空,负责人也早已转移至海外,案件陷入了漫长的追查之中。李明不仅赔光了全部积蓄,还欠下了巨额债务,亲朋好友对他也避而远之。他的人生,因为一次“稳赚不赔”的虚拟货币投资,彻底被毁掉了。

  2.遇到平台端盘子,有希望追回损失的投资款吗?

  在虚拟货币投资领域,遇到项目方平台突然关停、停止兑换等情形是家常便饭。这样的案件在中国境内屡见不鲜,近年来愈加猖狂,比如Plus Token平台、GBC平台、贝特曼平台等等。这些平台往往以“高息红利”“短期回本”“稳赚不赔”为诱饵,最终以“资金断裂”“周转不灵”“暴雷跑路”为结尾,实际上就是披着投资理财的皮、干着传销和非法集资的活,并无实际经营项目,给投资者带来惨痛损失。面对平台方“端盘子”的这种情况,投资者能否通过法律手段追回损失,成为备受关注的问题。

  在实践中,投资者可以通过民事或刑事途径来主张自己的权利。由于虚拟货币交易在我国尚未被纳入完整的法律监管体系,法院在处理相关案件时存在较大的裁量空间。因此,投资者在实际维权过程中往往面临合同效力、责任分担以及资金追回等复杂的法律问题。民事救济和刑事救济分别适用于不同的法律情形,二者的适用条件和法律效果各不相同。

  在民事领域,投资者可以通过提起合同纠纷诉讼,要求平台方返还已支付的投资款。合同纠纷诉讼的法律基础在于,投资者与平台之间的投资关系本质上构成了事实上的合同关系。在虚拟货币投资平台的运营模式下,平台通过投资协议或用户注册条款,与投资者之间构成了事实上的合同关系。因此,若平台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或违反合同约定,投资者可以主张违约责任,要求平台返还投资款并赔偿损失。

  除合同纠纷之诉外,投资者还可以通过提起不当得利之诉来主张返还投资款。根据《民法典》第122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平台在无合法依据的情况下占有投资者的投资款而不予返还,,投资者可以主张平台方构成不当得利,要求其返还投资款。

  在合同纠纷或不当得利诉讼中,法院的裁判结果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在部分案件中,法院可能判令平台方返还全部本金;在部分案件中,法院可能判定双方各自承担部分损失,按照比例进行分担。

  若法院认定平台的经营模式涉及非法集资、传销或其他违法行为,合同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根据《民法典》第157条规定,合同无效后,双方因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在合同无效的情形下,法院可能判令平台返还投资者的本金,但是否判令全额返还,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裁判的观点和理由可以总结为下表:

  刑事救济则主要通过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首先,在平台的经营模式涉及虚假宣传、资金池操作或“庞氏骗局”结构时,平台方可能构成诈骗罪。根据《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在诈骗案件中,公安机关可以对平台方进行立案侦查,冻结涉案资金,并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启动受害者赔偿程序。

  此外,平台方可能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根据《刑法》第176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未经主管部门批准,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且承诺还本付息,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在涉及非法集资的案件中,公安机关可以对平台方进行刑事立案侦查,并查封平台资产。判决生效后,对涉案账户进行司法拍卖,并按比例对受害者进行赔偿。

  再次,在部分涉及“拉人头”模式和“团队裂变”结构的平台案件中,平台方可能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根据《刑法》第224条,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是指“通过发展下线、拉人头方式骗取财物,直接或间接形成层级关系,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在涉及传销案件中,公安机关通常会对平台负责人进行刑事追责,并在刑事程序中对平台资产进行追缴和返还。

  涉及平台跑路的案件通常由公安机关主动立案处理,此外,部分案件可能会经历“民转刑”程序,即最初以合同纠纷立案,随着法院审理发现平台方从一开始就无偿还能力,涉嫌诈骗或非法集资等犯罪行为,案件便会转为刑事案件。《全国法院金融审判工作会议纪要(征求意见稿)》中指出,一些涉虚拟货币的民商事案件中,可能存在行为人以代币发行融资或以从事虚拟货币理财及其他资产管理类活动等名义涉嫌经济犯罪情形,人民法院在审理民商事案件中发现相关情形时,应当及时将犯罪线索移送侦查机关,并在侦查机关作出决定前中止案件审理。

  这类刑事案件的执行通常会通过受害者登记程序来进行,允许受害者在规定时间内登记,以便后续按比例分配赔偿款。受害者应当密切关注法院公告,在规定期限之前进行登记,尽量争取挽回损失。然而必须承认的是,在刑事案件中,受害者的受偿比例往往较低。平台方通常在跑路前已将资金转移至海外账户或通过匿名交易进行洗钱,导致司法机关追回资金的难度较大。

  总体来看,投资者在平台崩盘后,民事救济和刑事救济均存在现实困境,法院裁判也存在非常高的不确定性。在民事诉讼中,投资者通常能够追回部分本金,但超出本金的高额回报或附加收益部分难以获得支持。而在刑事案件中,公安机关和法院的追偿能力受限于跨境司法合作、资产追踪和账户冻结的实际困难。因此,投资者在面对虚拟货币投资平台的法律风险时,应保持理性,避免盲目追求高额回报,并在交易前充分了解平台的法律资质和经营模式,防范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

  二、 委托他人投资虚拟货币的风险陷阱

  1.委托投资的信任崩盘

  小李最近对虚拟货币投资产生了浓厚兴趣。经过一些了解,他决定开始尝试投资比特币和以太坊等数字货币。由于他对虚拟货币市场并不熟悉,觉得自己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经验去研究市场走势,于是他找到了一个老朋友小张,小张在数字货币投资方面有些经验,并且向他保证能够帮助管理投资。

  小李把自己的积蓄交给了小张,委托他进行投资,并且明确表示希望小张能根据市场情况灵活操作,尽量保证资金的安全和盈利。起初,小张按计划进行了一些投资,确实取得了一些小幅度的收益,这让小李对合作感到很满意。

  然而,随着市场的波动加剧,小张开始产生了自己的想法。他认为,通过更加激进的操作,可能会有更高的回报。于是,他暗中开始进行高杠杆的交易,并且频繁买入一些风险较高的小币种。尽管市场并不稳定,但他相信自己能够凭借经验规避风险,获得超额利润。

  没想到,市场出现了剧烈的波动,许多虚拟货币的价格急剧下跌。小张的高风险操作导致小李的投资遭受了严重的亏损。小李发现自己账户上的资金迅速缩水,而小张也没有及时告知他有关交易的变化。

  得知真相后,小李非常愤怒,他感到自己被小张背叛了。小张则表示,他当时并未完全失控,只是想让小李赚更多的钱,但最终市场的剧烈波动让一切变得无法挽回。

  2.受托人暗自操作导致亏损,钱能追回吗?

  在我国,委托他人进行虚拟货币投资的情形下,被委托人私自操作导致投资受损,委托人是否可以请求赔偿取决于多个因素,包括合同的性质、双方的过错程度以及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929条的规定,有偿委托合同中,因受托人的过错导致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赔偿;无偿委托合同中,因受托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也可以要求赔偿。然而,由于我国对虚拟货币交易的监管态度较为严格,多数司法实践中认为与虚拟货币相关的合同无效或不受法律保护。例如,在一些案例中,法院明确指出虚拟货币交易行为违反公序良俗,相关合同无效,因此委托人需自行承担投资风险。相关裁判观点和理由可以整理为下表:

  具体而言,裁判观点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合同无效,后果自担。在(2021)浙1003民初2034号、(2022)陕04民终1225号案件中,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案涉标的物本身不具有合法性,故双方关于该交易物的委托托管行为亦不受法律保护,《数字货币量化委托协议书》属于无效合同。案涉投资款被告张某应当予以返还。因黄某明知委托投资虚拟货币违反国家规定,具有过错,不支持利息赔偿的主张。

  第二类是合同有效,受托人存在过错,判定受托人赔偿损失。在(2020)闽0205民终4592号一案中,两级法院审理均认可双方之间的委托理财合同关系,并从比特币现货交易和期货交易的区别上认定受托人存在重大过失,最后不仅支持了赔偿原告投资款的诉讼请求,还支持了相关利息损失的金额。

  第三类是合同有效,但委托人需自行承担损失。(2021)新23民终828号民事判决书中,法院认为,黎某某不懂数字货币,不会网上操作,委托郑某某为其网上操作,进行虚拟货币的投资,郑某某通过黎某某的手机完成网上购买虚拟货币的操作,后郑某某按照黎某某指令将账户内数字货币交易,黎某某得款1264元,双方之间系代理关系,因此,由代理关系产生的后果黎某某应当承担相应的风险责任。

  司法实践中法院会依照哪种观点作出裁判并不确定,主要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官的裁判理念。建议投资者在签订委托合同前,明确合同条款,包括投资标的、风险提示、收益分配等内容。同时,应保存好所有交易记录、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提高风险意识,提前做好准备,以备后续可能的法律纠纷。

  三、 虚拟货币借贷中的返还难题

  1.借出去的虚拟币,回不来的承诺

  有一天,李伟在一个朋友聚会上遇到了老朋友小赵。小赵一直对虚拟货币感兴趣,但因为资金有限一直没有入场。两人聊了起来,小赵向李伟提到,自己非常想进入这个市场,但由于资金问题,暂时无力投资。

  小赵的眼神里闪烁着急切与期待,李伟心软了,他说:“虚拟货币如果你想入场,我可以借给你一些币。等你做了一段时间,再按约定的时间还我就行。”小赵连声感谢,说一定会小心操作,承诺按时还款。

  李伟心里虽有一些犹豫,但小赵是老朋友,自己帮一把,也没有太多担心。于是,他决定借给小赵一些比特币和以太坊,并且约定了一个还款日期。李伟觉得这个安排对双方都不错,小赵既可以尝试投资,又可以不必冒太大风险,自己也能帮朋友一把,毕竟这些币暂时不会动用。

  但随着时间推移,李伟开始担忧和不安起来。刚开始的一两周,小赵如约保持联系,表示自己已经将虚拟货币投入市场,甚至称市场行情不错,自己做得还挺顺利。李伟稍微放下心来,想着:“还好,大家都是朋友,按理说他不会做得太过分。”

  然而,日子一天天过去,李伟开始注意到一些微妙的变化。小赵的联系变得少了,每次打电话时,总是草草几句,似乎并不急着还款,也没有进一步透露投资情况。李伟忍不住有些焦虑,他试着几次提醒小赵,问他什么时候准备还钱,但每次得到的答复都很模糊:“现在市场不太好,可能得等一等。”或者“资金暂时还在用,等个几天。”

  之后小赵的回应愈发不耐烦,甚至变得有些回避,每当李伟联系他时,小赵总会找理由推脱:“最近比较忙,没时间谈这些事,等忙完再说。”李伟忍不住开始怀疑:难道小赵在拖延时间?是不是准备不还了?

  一天,李伟终于忍不住,决定再次催促小赵:“你到底什么时候能把币还我?你也知道我们当初约定了时间的。”然而,这次小赵的语气更加模糊:“我现在也很急,你先等等,我有点事没处理好。”

  李伟心中一阵寒意。过去几周的种种不安像滚雪球一样不断放大,心底的恐惧也悄然升起——万一小赵真的不还了呢?万一他故意拖延,甚至准备赖账呢?

  2.别人欠我虚拟货币不还,能要回来吗?

  如果李伟在我国法院起诉要求小赵返还借用的虚拟货币,可能会面临以下之一的裁判结果。

  在进行了初步的案例检索和分析后,我们可以给故事中的李伟一些建议。在法律行动之前,李伟可以尝试与小赵进行友好协商,看看是否能通过协商达成还款协议。如果小赵能提出合理的还款计划或重新安排偿还时间,李伟可以暂时放缓法律行动。然而,如果小赵继续回避、拖延甚至不回应李伟的催促,那么李伟就必须认真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权,保护自己的权益。

  采取法律行动时,首先应当尽快收集所有相关证据,包括与小赵的聊天记录、虚拟货币的交易记录、转账凭证等,以便为未来的维权提供有力支持。虽然当前的法律对虚拟货币的监管仍存在不确定性,但如果能够证明借贷关系的存在,并且小赵未按约定还款,这些证据将大大增强李伟的诉讼成功概率。

  收集好证据后,李伟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要求小赵偿还借款。在民事诉讼中,法院将审查借贷合同的有效性和双方的履约情况。如果法院认定借贷合同有效且小赵没有按期还款,李伟有可能胜诉并追回部分或全部款项。然而,李伟也需要警惕借贷合同被判定无效的风险,尤其是如果法院认为该合同涉及非法集资或违反了相关的法律规定。在一些判例中,虚拟货币相关的借贷行为可能被认为无效,导致投资者无法追回款项。

  如果能够通过法院的判决获得胜诉,追回资金仍可能面临重重困难。假如小赵已经将资金转移或隐匿,李伟可能很难通过强制执行措施追回这些资金。此时,李伟可能需要依赖法院的资产查封和冻结,但如果小赵早已将资产转移至海外或通过其他方式进行隐匿,追回资金的难度将极大增加。

  为了避免未来再遇到类似的借贷危机,李伟应当在借贷行为上更加谨慎。对于任何未来的借贷,尤其是在涉及虚拟货币时,李伟应避免随便借出自己的资金。虚拟货币市场本身波动较大,且缺乏完善的法律监管,风险极高。因此,李伟应始终保持理性,避免过度依赖别人。此外,在向他人出借虚拟货币时,李伟应要求对方签署正式的书面协议,明确约定借款金额、还款日期、利息、违约责任等条款。这样可以确保在出现纠纷时有充分的法律保障。